與同居女友育有一名幼子的男點心師傅,涉嫌於前年5月13日在上水寓所,因金錢問題與女友爭執後,緊扼女友的頸4分鐘致斃命,之後再以水泥埋屍。他否認謀殺罪,今續於高院受審。庭上播放被告於被捕後進行錄影會面時的片段,他向警方供稱,自己與死者拍拖4年,起初關係很好,但自生了小孩後便常因「冇人肯湊個仔」的問題而爭吵,「嗌交多過食飯」。
被告郭威成(35歲)於片段中,又指自己與死者錢思月(34歲)常因金錢問題吵架,例如錢每日都會提起他要支付贍養費給前妻的問題,大家都認為經常爭執「好煩」。案發當晚他們亦曾為金錢爭執,更打算一齊死,錢曾用索帶綁他的頸但被他剪斷,最後他扼斃錢。他指沒想過要殺錢,自己亦十分害怕,未想過要如何處理,「訓係床度,唔知點算」。
最後他於殺死錢後大約4小時後、即早上8時,用行李箱將屍體拖到上水天平邨一大樹底,以鏟、沙及水泥埋屍。
男點心師傅涉於前年扼斃女友再以水泥埋屍案下午續審,辯方盤問有份上門拘捕被告的大埔警區重案組警員劉仲成時,指劉與同僚拘捕被告郭威成(35歲)時,雖然郭自動舉起雙手問是否要鎖上手扣,但劉與同僚則於鎖上手扣後箍住被告的頸並毆打他,令他倒地。
辯方指劉之後宣佈以拒捕罪拘捕被告,是因為想以拒捕作為被告被打後受傷的藉口,劉不同意,但承認在以拒捕罪拘捕被告前,並沒有按規矩作出警告,因為「未黎得切」。辯方大律師指劉聲稱被告掙扎想逃走,但劉在被告掙扎時亦沒有作出過拒捕的警告,劉同意。辯方指被告事實上從沒反抗或試圖逃走。案件明早續審。
法庭記者:黃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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