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控方申請重審「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

2017-02-20 14:36

代表控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 David Perry 首先向法庭申請重審首罪,即「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基於公眾利益、控罪的嚴重程度及司法利益,控方決定重審該罪。 辯方要求法庭若要重審、應否在現階段判刑。陳官表示可以立即下周一進行重審。但 Perry 表明三至四月無暇。 辯方指,因為被告要面對入獄的可能性,如需要重新再面對整個審訊過程是很困難,而辯方已經預備今天求情。 陳官決定先行聽取求情。辯方呈上兩個黑色大文件夾的求情信。 辯方指證供清楚顯示,被告不披露租務協議是不影響行會發牌的決定,沒有壞影響,行會基於公眾利益而發牌。 辯方求情引述許仕仁案。辯方求情引述許仕仁案中涉及純粹沒有申報利益罪,不涉及貪污元素,只判入獄九個月。辯方懇請法官從犯案動機、決定的影響性及嚴重程度考慮判刑。嚴重的判刑是針對不誠實、不道德、不公義的案情,而本案是單一事件。 辯方引用上訴庭指,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必須有特殊情況才可判處緩刑。辯方又指案例均判監由12至18個月。而曾蔭權品格良好,畢生貢獻在政府及香港市民。罪成的影響對被告十分大,他是公眾人物已受到批評。72歲的被告自審訊後健康轉差,接受數個治療。 辯方首先讀出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的求情信,黃讚揚曾蔭權一直重視法治。黃仁龍在信中指,曾蔭權致力憑實力游說港人相信政府,有勇氣及堅強地面對公眾,推動政改,對香港貢獻良多,努力為香港長遠利益。 曾俊華也寫求情信,並以4頁紙寫出曾蔭權對香港付出時間及努力,對香港有承擔。 林鄭月娥亦為曾蔭權寫求情信。 唐英年亦為曾蔭權寫求情信,讃揚他香港社會的貢獻。 陳方安生也寫求情信,指曾蔭權曾任財庫司、財政司、政務司,亦是香港歷史上首任華人財政司,為人謙虛及勤奮,案件令他聲名受損,已是最大懲罰。 李柱銘也讚揚曾蔭權致力工作,關愛家人。李柱銘在求情指曾蔭權為致力香港利益,今次事件令他聲敗名裂。 孫明揚、馬時亨亦有求情信。 在一眾求情信中,曾蔭權獲讚許是良好品格,考慮社會利益而施政,對香港是有「真實貢獻」的人。曾蔭權罪成後令人覺得他損害香港人,但他及家人都受到傷害。未來失去退休福利。 辯方指曾蔭權不單過往一直行為良好,而其過往功績完全符合特殊情況。辯方懇請法官仁慈及緩刑對待被告。 辯方亦呈上天主教樞機陳日君的求情信。 求情信包括政制及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另有林瑞麟、陳德霖、梁卓偉及曾德成。 辯方今求情時呈上多封高官及社會知名人士的求情信,其中包括: 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 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 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 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 前政務司司長林瑞麟 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 陳日君樞機 金管局總裁陳德霖 港大醫學院院長梁卓偉 港大經濟金融學院講座教授王于漸 已故慈善家鄧志昂曾孫鄧永鏘 蘭桂坊協會主席盛智文 迪生創建主席潘迪生 前教育局局長孫明揚曾德成 港鐵主席馬時亨 行政長官辦公室前常秘麥靖宇 前立法會議會何俊仁 前政務司司長林瑞麟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 前立法會議員李柱銘 法庭記者:徐曉伊、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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