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參選人曾俊華下午將發表政綱,就現行制度提出多項改革,包括政制、經濟、房屋土地、規劃發展、教育制度等:
‧防賄條例:
-建議將《防止賄賂條例》第3及第8條適用範圍擴大至包括行政長官,並設立獨立委員會,負責就行政長官索取或接受利益給予一般特別許可。
‧重整政策局架構:
-建議將運輸及房屋局分拆,把規劃、土地及房屋政策納入同一政策局;另外運輸及工務政策亦會由工務及運輸局統一處理;並增設文化體育局,重設教育署署長職位。
‧政制改革:
重啟政改,實現雙普選。
‧司法制度:
建議區按《基本法》第 23 條規定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是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也是全國性的國家安全法不在香港實施的前提和條件。
‧經濟:
-成立金融科技研究所,研發網絡安全、區塊鏈、大數據、人工智能技術等金融科技的系統組件及開發平台,公開給金融機構及其他企業使用。
-為所有政府公開資料提供機器閱讀版本,同時擴大政府公開數據資料,優化數據資料庫共享平台。
-加強與「一帶一路」國家的全方位長期聯繫。
‧稅制:
-研究引入累進式利得稅 ─ 累進式利得稅制度有助減輕中小微企的稅務負擔;引入負入息稅制度,收入低過某一水平,不用繳稅,還可以獲得政府補助。
‧規劃、發展:
-在新拍賣或重建的住宅、寫字樓、工業用地,加入條款,要求發展商代政府興建額外約5%樓面面積,該5%面積業權由政府擁有,納入「政府、機構或社區」(GIC)用途,按地區需要,分配給不同社福機構,營運療養院、長者日間護理中心等公共及社區設施。
‧房屋:
-倡加快重建高齡出租公屋;放寬申請居屋資格及收入和資產限制,增加白表的分配比例,又認為 現時居屋以同區單位市值六、七折 定價偏高,研究把定價與入息中位數掛鈎。
-與香港房屋協會合作以較具彈性的方式,安置受清拆重建影響的合資格居民。
-檢討現行丁屋制度,與鄉議局商討如何更靈活處理丁屋問題,包括研究興建丁屋 / 居屋混合發展成多層大廈或屋苑的可行性。
‧交通運輸:
-盡快展開《第四次整體運輸研究》,為隨後20年的運輸系統發展作前瞻性規劃。
‧環境保護:
-研究在路邊空氣質素特別惡劣的地區,設立行人或公共交通專區,或實施電子道路收費,減少車輛流量。
‧青年人及家庭:
-建構純青年人的新平台 ( 包括 e- 平台及實體平台 ),讓他們參與議事及政策討論。
-政府以身作則,提倡及推行家庭友善的措施,包括彈性工時及照顧家庭需要的安排。
‧教育:
-重新成立教育署;-取消所有TSA/BCA,阻止操練風氣的蔓延,研究推行不記名的評估機制,在全港學校隨機抽取部分學生參與。
-將中國歷史訂為初中階段的獨立必修科,同時加入香港歷史,讓學生了解香港發展的前因後果,包括《基本法》的制訂和「一國兩制」的誕生。
-檢討行政長官應否繼續出任大專院校校監。
‧文化體育:
-設立文化體育局,綜合民政事務局、發展局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有關文化創意產業及發展體育的職能,並包括政府新聞處及香港電台,以及主導文物保育政策。
‧醫療:
-調整對醫管局的基線撥款,要求醫管局研究跨年度的財政預算。
-改革醫委會,建議維持現時選舉產生醫生委員和委任委員比例為 1:1,而選舉產生委員要有廣闊的選民基礎。
‧勞福及安老:
-設立一個種子基金,然後僱主每月為每名僱員作額外供款,例如為每名僱員每月額外供款 100 元至 200 元,日後「對沖」所需的款額將由這種子基金支付。
-不應用一刀切的方法去處理標準工時。
-建議將長者院舍和納入《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預留土地興建資助院舍;研究放寬申領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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