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戰】曾俊華政綱:無理由繼續拖延23條立法

2017-02-06 10:35

行政長官參選人曾俊華在網上公開參選政綱,在第一章即提到「《基本法》第23條立法」。曾俊華認為,政府沒有理由繼續拖延第23條立法。他認為,問題不在於要否為第23條立法,而在於法例的具體內容和範圍,及立法的正當程序程序。 曾俊華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按《基本法》第23條規定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是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也是全國性的國家安全法不在香港實施的前提和條件。 他提到,政府在2002 年提出《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在社會上遇到強烈的反對,最後被迫宣布撤回,其後歷屆特區政府並未有重新提出有關立法。至今,香港特區成立、《基本法》實施已接近 20 年,特區政府實在沒有理由繼續拖延第 23 條立法。 他認為,問題不在於要否為第 23 條立法,而在於法例的具體內容和範圍,以及立法的正當程序。而他們會汲取 2002 至2003 年立法不成功的經驗,盡力推行 23 條立法,完成一項維護香港和國家安全,並為港人接受的法例。 在立法的具體措施上,曾俊華提倡首要是充分諮詢,必須經過充分的公眾諮詢,包括發表建議條例的「白紙草案」進行諮詢。其次是消除合理疑慮,重視政界、傳媒工作者和公眾人士的合理疑慮,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充分保障公民權利和自由不受侵犯。第三是立法可按「先易後難」的原則分階段進行,首先處理較少引起爭議的問題。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