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達亞洲發展拖欠12萬薪金 判罰六萬

2017-02-01 14:56

聯達亞洲發展有限公司因未有在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向三名僱員支付12萬元薪金,違反《僱傭條例》第二十三條,聯達於一月二十七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六萬元。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發放工資給僱員。發言人續指,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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