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違令拖欠兩僱員16.5萬裁斷款項 罰6萬元 2017-02-01 15:12 Previous Next 麗駿(香港)有限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有關支付工資的規定及未有履行勞審處的判令而被勞工處檢控,該僱主早前已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罪成,並須按法院的命令向兩名相關僱員支付遭拖欠的裁斷款項,合共約16萬5千元。該僱主及後於1月27日被判罰款6萬元。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發放僱員工資及按勞審處的判令支付裁斷款項予僱員。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深水埗「順華新鮮豬肉」屢次佔路 再被罰停業兩週 下一篇 新空管系統刷新紀錄 單日錄939架次過境航機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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