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產】成都市土地出讓溢價逾六成須三個月內繳全款

2017-01-25 15:19

成都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完善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調控機制促進土地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政府將以科學確定出讓叫價,避免出現「地王」和「過高溢價率」;對上市出讓宗地成交溢價率在60%及以上,要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起三個月內,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 此外,中心城區的商品住宅用地供應規模不得超過300畝;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等不得超過210畝;大邑縣、蒲江縣、新津縣等不得超過105畝。(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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