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产】成都市土地出让溢价逾六成须三个月内缴全款

2017-01-25 15:19

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调控机制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政府将以科学确定出让叫价,避免出现「地王」和「过高溢价率」;对上市出让宗地成交溢价率在60%及以上,要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起三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此外,中心城区的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不得超过300亩;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等不得超过210亩;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等不得超过105亩。(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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