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國際(01338)宣布,公司及霸王廣州已收到高等法院命令有關《壹週刊》的1800萬元賠償。
該公司、霸王廣州及壹週刊於去年12月12日共同提交申請傳票,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及原訟法庭分別去年12月14日及12月16日下達命令,命令壹週刊於去年12月12日五天內向該公司及霸王廣州支付1800萬元,以解決就法律訴訟所產生的費用、開支及利息等。
另外,霸王集團公布,因配合家庭財產分批及規劃,控股股東Fortune Station已向Heroic Hour配發及發行19,657股新股,佔其擴大後股本的49.57%。
Heroic Hour的22%股權由執行董事及首席執行官陳正鶴先生實益持有,而餘下之78%則由其六位弟妹實益持有。
Fortune Station持有公司的股權不變,佔已發行股本的60.12%。(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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