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男超速危駕兼無牌駕駛 加監一個月停牌一年

2017-01-24 12:31

投資公司職員去年8月於大埔公路超速駕駛被警方追截,司機及後加速逃至沙田,司機最後撞向沙田法院鐵閘後被拘捕,他今早在沙田法院承認超速駕駛、危險駕駛及駕駛時無駕駛執照三條控罪,裁判官判其加監一個月,停牌12個月及罰款一千元。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陸偉堅(23歲)雙親已離婚,有一名正在念大學的兄長,三人都沒有工作,被告成家庭重要經濟支柱,而去年10月成了被告人生轉捩點,其兒子出生,而同月其父亦在內地遇交通意外,至今仍然昏迷,被告事後已深感悔疚,認為自己當時極愚蠢,低估事件的嚴重性,而且早前已因另一宗案件初嚐牢獄滋味,感到內疚,還望裁判官能輕判,讓其能盡父親及兒子的責任。 裁判官考慮到辯方律師的求情,在判刑時指,被告對及後發生的事情始料不及,會把刑罰調低,而被告正為另一宗案件負上一年監禁的刑責,最後判罰加監一個月,停牌一年及罰款一千元。 案情指,被告在去年8月5日凌晨5時許,在大埔公路以時速115公里駕駛私家車,警方隨後追截他,他隨後加速逃至沙田,駛至宜正里,被告撞向沙田法院鐵閘,警方追至沙田新城市廣場將其截停及拘捕。警方查詢至運輸署發現,被告只有一個學牌,而學牌亦已在2014年過期,因此被告當時屬無牌駕駛。 法庭記者: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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