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車廂亮刀案 押3月再訊被告還柙 2017-01-12 12:40 被告事後被捕帶返警署調查。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上周於荃灣線港鐵車廂內亮出10寸長刀的無業漢,日前被警方於黃大仙拘捕,警員同時在其身上搜出毒品,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第I部毒藥共兩條控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因須等候驗毒報告,案件押後至3月2日再訊,被告即時還柙。 辯方指許松燊(27歲)於文化中心對開撿到長刀,惟當時神志不清,因此不懂如何處理長刀,而在其身上找到的10顆毒品是自用。 控方反對被告擔保,透露被告於2010年有販毒案底。裁判官指控罪嚴重,而且有閉路電視記錄經過,故須即時還柙。 法庭記者:陳澔琳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曾蔭權案】控方大狀指曾以授勲作私人制度回饋設計師 下一篇 曾涉毆打恐嚇「甩罪」高級督察 第四度被控否認欺詐罪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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