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階段車輛廢氣測試新費用於2月1日起實施
2017-01-12 16:07政府發言人今日表示,車輛如在路面被發現排放過量廢氣,環境保護署會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第77B條向有關車主發出廢氣測試通知書,要求車主將車輛交由指定車輛廢氣測試中心測試,以確定汽車是否符合車輛廢氣排放標準。車主須向指定車輛廢氣測試中心繳付在《條例》附表10列明的測試費用。 立法會在2015年7月通過了經修訂《2015年道路交通條例(修訂附表10)令》,分兩階段調高在指定車輛廢氣測試中心進行廢氣測試的費用。由2015年8月1日把車輛廢氣測試費用由當時的$310調整至第一階段的收費,而第二階段的測試費用則於今年2月1日起實施。 政府發言人表示,車主需適時修理和正確保養車輛,以避免車輛排放過量廢氣。車主只需妥善保養車輛,便不會受增加的測試費用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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