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工廈手機劫案  其中4被告保釋再被拒需還柙

2017-01-09 13:18

去年7月在觀塘鴻圖道工廈發生的手機劫案,共八男一女被告遭控搶劫罪,今日再次在觀塘法院提堂,當中4名被告再次申請保釋,惟控方指控罪嚴重,涉及180萬元的手機,且眾被告牽涉同年6月尖沙嘴另一宗手機劫案,反對有關申請。裁判官拒絕他們保釋,需還柙看管至2月14日提堂。 被捕的8名巴基斯坦藉男子,有4人持香港身份證,包括ATA Asaf(35歲)、SAEED Ur Rehman(29歲)、 HUSSAIN Naveed(21歲)及13歲男童,另外4人持行街紙,分別是ASIM Nadeem(37歲)、USMAN Muhammad(28歲)、MUSTAFA Ghulam(24歲)及ANEES Khiyam(25歲),同案亦包括一名香港女子莊其琪(25歲),她是其中一名被告的女朋友。 控罪指,他們在去年7月12日,於觀塘鴻圖道一間手提電話批發的電訊科技公司,劫走335部手提電話、95部iPad及一部MacBook,被劫走財物價值超過180萬元,近9成失物已尋回。 法庭記者:林穎嫺、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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