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在观塘鸿图道工厦发生的手机劫案,共八男一女被告遭控抢劫罪,今日再次在观塘法院提堂,当中4名被告再次申请保释,惟控方指控罪严重,涉及180万元的手机,且众被告牵涉同年6月尖沙嘴另一宗手机劫案,反对有关申请。裁判官拒绝他们保释,需还柙看管至2月14日提堂。
被捕的8名巴基斯坦藉男子,有4人持香港身份证,包括ATA Asaf(35岁)、SAEED Ur Rehman(29岁)、 HUSSAIN Naveed(21岁)及13岁男童,另外4人持行街纸,分别是ASIM Nadeem(37岁)、USMAN Muhammad(28岁)、MUSTAFA Ghulam(24岁)及ANEES Khiyam(25岁),同案亦包括一名香港女子庄其琪(25岁),她是其中一名被告的女朋友。
控罪指,他们在去年7月12日,于观塘鸿图道一间手提电话批发的电讯科技公司,劫走335部手提电话、95部iPad及一部MacBook,被劫走财物价值超过180万元,近9成失物已寻回。
法庭记者:林颖娴、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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