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規管︱「簡樸房」設八大標準 面積至少86呎 須符通風要求 一文睇清詳情
2024-11-27 20:05
【簡樸房/劏房/八大標準】政府今天(27日)提出「簡樸房」規管制度諮詢文件,並將於下周一(12月2日)起展開諮詢工作。《星島頭條》特別整理「簡樸房」定義、須符合八大要求及規管範圍,方便一文睇清。
立法預計何時通過及執行?
劏房規管︱政府建議出租未登記或不合規簡樸房 最高罰款30萬元及監禁3年 下周一展開諮詢
根據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規管「簡樸房」的立法草案目標在2025年獲立法會通過,最快於同年第四季開始為期12至18個月登記。執法工作將於寬限期結束後逐步展開。
政府建議「簡樸房」認證有效期為5年,隨後須每5年提交專業人士核證報告,仍符合標準才可延續認證出租。
「簡樸房」八大標準
文件對「簡樸房」設有「八大標準」涵蓋面積、樓底高度、消防、通風等方面,業主及二房東均須遵守:
1. 內部樓面面積不少於86呎
- 「簡樸房」的內部樓面面積要求最少為8平方米(86.1平方呎)。
2. 樓底淨高度最少2.3米
- 「簡樸房」的居住空間的淨高度要求為由樓面量度至天花板最少 2.3 米,而由樓面量度至任何橫樑的底面則為最少2米
3. 「簡樸房」要應設獨立火警偵測器
- 「簡樸房」的主要消防安全要求須與現行《建築物條例》標準相同,每間「簡樸房」內均應設有獨立火警偵測器。
- 若「簡樸房」保留單位原有入口的防火門,通往「簡樸房」的室內走廊的淨闊度至少要有0.75米;「簡樸房」的分隔牆及室內走廊兩旁的牆壁須為實心牆,並由樓面伸延至天花板、「簡樸房」的入口門須為自掩防煙門。
- 若「簡樸房」單位原有入口的防火門被拆除或被不符合耐火時效的門代替,通往「簡樸房」的室內走廊的淨闊度須不少於1.05米。「簡樸房」的分隔牆、室內走廊兩旁的牆壁及「簡樸房」的入口門須耐火不少於1小時,並屬具防煙效能的自掩防火門。
4. 間隔牆、地台符合荷載標準
- 「簡樸房」分間工程須符合《建築物條例》所訂的樓宇荷載標準,不可令樓宇結構負荷超重,並須按照「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規定,委聘訂明建築專業人士/訂明註冊承建商進行設計及監督工程
5. 至少有一扇可開啟窗戶
- 「簡樸房」的居住空間、廁所及廚房(如有)須符合現行法例就天然通風及照明的要求。
- 若「簡樸房」的居住空間或廚房(如有)未能達到有關要求,單位須分別設有至少一扇面向街道、通道巷、庭院、半圍封天井等可開啟的窗戶。
6. 「黑廁」要有通風設施
- 每個「簡樸房」須設有獨立且與居住空間和廚房(如有)分隔的廁所,廁所須妥善鋪設防水層並與廚房分開,亦不可建在露台和外廊。
- 廁所的地台去水口及衞生設備須有效的隔氣彎管及反虹吸裝置。
- 若「簡樸房」的廁所為「黑廁」,須設有在使用該廁所時能夠啟動的照明系統及每小時換氣不少於5次的機械通風設施,並須使用室外空氣作換氣。
7. 廚房如要明火煮食 須符合防火要求及耐火
- 「簡樸房」及其所在的住宅單位內的公共地方亦不應設有明火煮食裝置。
- 如需明火煮食,「簡樸房」須設有符合防火要求及耐火時效不少於半小時的獨立圍封廚房,包括防火門。
8. 獨立水電錶
- 每個「簡樸房」須安裝由水務署提供的獨立水錶及電力公司提供的獨立電錶,讓住戶可按單繳付水電費。
已補地價居屋可改裝簡樸房
政府建議把規管範圍涵蓋位處私人住宅單位和已補地價的資助出售住宅單位內的分間單位,以及位處綜合用途建築物住用部分內的分間單位。
籠屋、太空艙、分租房間不在規管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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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商業大廈、工廈及非法構築物(包括寮屋、天台屋、僭建物等)的不適切居所由於已違反現行法規及/或政府租契,故不會納入「簡樸房」規管範圍,避免誤以為可以將它們「合法化」。
由於床位寓所(籠屋)目前已受《床位寓所條例》發牌制度規管,亦不會納入「簡樸房」規管範圍,以免重複規管。
另外,業主若在沒有改動單位間隔下,分租單位內的不同房間,亦不屬今次立法規管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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