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扯低「真空」模特兒衣裙令其露胸 攝影師梁鎮宗非禮罪成還押候懲 官斥濫用事主信任

2024-11-27 16:52

梁鎮宗非禮罪成下月11日判刑。資料圖片
梁鎮宗非禮罪成下月11日判刑。資料圖片

知名攝影師梁鎮宗(Gary Leung)涉於兩年前在其工作室觸碰女模特兒背部,及後要求她脫下隱形胸罩和乳貼,疑故意拍攝走光照。男攝影師早前否認非禮罪受審,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還押至12月11日判刑,待取背景報告。裁判官屈麗雯裁決指,被告在明知事主「真空」的情況下,有意圖用力扯下其長裙令胸部暴露,濫用事主認為他是攝影大師的信任。

被告以「穿崩」為由要事主脫胸罩

屈官裁決指,事主的證供細微及合乎邏輯,詳細提及脫去胸罩的原因,只因被告稱「唔好睇」及會「穿崩」,亦提及自己的底線不會脫去胸貼,惟被告指外國模特兒都不會使用乳貼,事主因信任被告為攝影大師,一度質疑自己不專業。屈官引述事主證供指,被告於她脫去胸罩「真空」上陣時,突然從後方扯下她的長裙至肚皮位置,她腦袋瞬間一片空白,感到不安、害怕及焦慮,及後因懷疑遭被告用細相機偷拍走光過程,遂立即傳訊息向朋友查詢有關器材的操作功能,其後更拍下現場環境,惟遭被告以環境混亂為由收起了該細相機。

獲獎無數卻未能後製刪走乳貼說法自相矛盾

屈官另指,案發時是凌晨時分,二人孤男寡女、衣衫單薄在工作室內,事主遭受突如其來的非禮,仍須單獨面對剛侵犯她、行業有威望的被告,她擔心被告會有進一步犯罪行為,被告亦持有她的「走光」相片,因感混亂未能即時報案實屬情有可原。雖然辯方曾提出被告為有經驗、獲獎無數、曾與多位明星合作的攝影師,惟屈官認為被告未能合理解釋案發時細相機的實際用途,且電腦科技發展純熟,被告卻稱因未能後製走乳貼,其說法自相矛盾及毫無說服力,裁定非禮罪成。

濫用事主信任故意扯下事主長裙露胸

屈官指,是次事件非典型非禮案,被告濫用事主對他的信任,觸碰事主背部,又故意用外力扯下事主長裙令其胸部暴露,極具嚴重性,決定先將被告收監,待取背景報告後,12月11日判刑。

求情稱無意圖摸事主私密部位

譚健業大律師代表被告求情,指被告現年40歲,於2007年入行任攝影師,惟本案令被告收入大減,每月收入約1萬元,任政府工的太太一直有到庭支持被告,望法庭考慮本案非禮程度並非同類案中最嚴重,亦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意圖撫摸事主私密部位,屈官卻指,無撫摸亦「唔代表唔係非法身體接觸」。辯方望獲准保釋待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惟申請遭拒絕,涉案兩部相機經「洗底」後可歸還被告。

案發於被告柴灣攝影室

39歲被告梁鎮宗,報稱攝影師,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控罪指,他於2022年12月16日至17日期間,在柴灣永泰道60號工業城1期13樓14室Gary Studio猥褻侵犯女子X。

案件編號:ESCC427/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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