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月3宗小巴司機酒駕 運輸署促營辦商交報告 警今執法打擊

2024-11-14 21:53

3個月3宗小巴司機酒駕 運輸署促營辦商交報告 警今執法打擊
3個月3宗小巴司機酒駕 運輸署促營辦商交報告 警今執法打擊

觀塘裕民坊昨日(13日)發生交通意外,一輛專線小巴與七人車相撞意外,七旬小巴司機涉酒後駕駛被捕,為3個月內第3宗小巴司機涉嫌酒後駕駛。運輸署表示,已要求涉事專線小巴營辦商調查事件及提交報告,並發信給公共小巴業界提醒司機注重道路安全。另外,警方今日亦前往裕民坊公共運輸交匯處執法,向小巴司機作酒精呼氣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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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回覆《星島頭條》查詢時表示,一直十分重視專線小巴服務及道路安全。署方已要求涉事專線小巴營辦商調查事件及提交報告,並會按調查結果向營辦商採取合適的跟進行動,亦已敦促涉事營辦商加強司機管理。署方會在客運營業證中期檢討時,考慮營辦商的服務表現,包括管理司機方面的表現,以決定相關客運營業證續期事宜。

警方於觀塘向60名公共服務車輛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警方提供
警方於觀塘向60名公共服務車輛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警方提供

另外,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亦於今日(14日)在觀塘區內的公共運輸交匯處展開打擊酒後駕駛行動,以提升公共服務車輛安全。行動中,人員向60名公共服務車輛司機作酒精呼氣測試,並呼籲公共服務車輛站長監督及提醒旗下的司機切勿酒後駕駛。

警方重申,「酒後駕駛」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2.2萬元、停牌2年及監禁3年。警方呼籲公共服務車輛司機須履行其職業責任及操守,絕不能酒後駕駛,亦切勿以身試法。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以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以保障市民安全。

警方於觀塘向60名公共服務車輛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警方提供
警方於觀塘向60名公共服務車輛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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