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斬燒屋殺女友三母女 六旬漢3項謀殺罪脫誤殺罪成 另蓄意縱火罪成

2024-11-07 15:40

被告姚委祥3項謀殺罪脫,但誤殺及蓄意縱火罪成。
被告姚委祥3項謀殺罪脫,但誤殺及蓄意縱火罪成。

六旬地盤工3年前懷疑女友出軌,涉失控揮刀狂斬女友及2名女兒過百刀,縱火燒屋後三母女宣告不治。地盤工否認3項謀殺罪及1項有意圖而縱火罪受審,控方指被告案發時並無失控,更有序地疊放三母女身體。辯方則指被告經常被女友嫌棄「人又老錢又冇」,受挑釁下憤而犯案,要求陪審團裁定被告是被激怒下誤殺而非謀殺。4男3女陪審團今於高等法院退庭商議4小時後,以5比2大比數裁定被告3項謀殺罪脫,3項交替誤殺罪成,另一致裁定1項有意圖而縱火罪成。案件押後至下周二求情,期間被告還押候判。

現年65歲的男被告姚委祥否認於2021年7月12日謀殺溫菊芳(42歲)、賴夢芯(13歲)及廖淑媛(8歲),及有意圖危害該三母女生命而縱火摧毀大埔鄉事會坊美雲樓某單位。

控方結案陳詞時指,現年65歲的男被告姚委祥曾向醫生透露,42歲女事主溫菊芳出軌,被告被激怒而拿刀斬溫,兩名女兒賴夢芯(13歲)及廖淑媛(8歲)上前為母擋刀而受傷。控方質疑被告編造部分案發經過,如他沒有持刀時被溫誤會持刀,又被溫指「你攞住把刀想斬我?我斬你會快啲」。控方特別提到被告犯案時有充分機會思考,在死者求饒時迅速回應「無用㗎,我已經斬緊你」,斬人後更有序地把三母女身體疊放,邀請陪審團裁定被告是謀殺三母女。

辯方結案陳詞時則指,被告十分看重兩名非親生女兒,被告知道兩女兒死訊後十分自責,他事發後表明「唔想兩個小朋友死」,自責說「我真係唔死都唔得啦」、「我十世都還唔清」,可見被告沒有意圖要殺害溫的兩名女兒。而被告女友溫菊芳時常嫌棄被告「人又老錢又無」,被告形容溫衣著袒胸露臂及「好姣」,溫又會指她想找年輕的有錢人,持續激怒被告,最終被告亦是被溫激怒下刀斬溫,兩名女兒只是意外被波及,另提及涉案單位火勢不算猛烈,屋內也沒有任何助燃物。

案件編號:HCCC163/2023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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