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黃大仙警署外與人爭執兼動手 被控擾亂秩序准簽保守行為了事

2024-10-24 15:06

休班警張鉅梁於黃大仙警署外掌摑他人,獲准簽保守行為了事。資料圖片
休班警張鉅梁於黃大仙警署外掌摑他人,獲准簽保守行為了事。資料圖片

52歲男警員今年6月16日晚上休班時,在黃大仙親仁街因瑣事與另一名22歲男子爭執,期間曾掌摑對方,男警員因此被捕。男警被控1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案件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獲准撤銷控罪,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24個月了事,期間不得干犯任何涉及破壞社會安寧或擾亂秩序的行為,另須支付300元訟費。據悉,被告隸屬西貢分區,現已被停職。

案情指,被告張鉅梁為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住客。2024年6月16日晚上6時許,3名警員在警車上留意到被告與另一名男子在黃大仙警署外的公眾地方爭執,3名警員下車分開2人拉住被告。被告繼續粗言辱罵,嘗試衝向對方,情緒激動,指對方「佢嘈我,佢係古惑仔」。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曾掌摑該名男子面部1次。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與男子口角爭執,但否認曾經襲擊對方。

被告張鉅梁被控於2024年6月16日,在九龍黃大仙親仁街黄大仙警署外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其與一名男子發生肢體衝突,大聲和連續地用髒話罵該名男子,而上述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被破壞。

案件編號:KCCC2638/2024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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