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家麟著作出版商違《公司條例 》未備存董事登記冊等文件 認4傳票罪罰款1.6萬元

2024-10-16 17:15

藍藍的天出版社承認4項傳票罪,罰款1.6萬元。資料圖片
藍藍的天出版社承認4項傳票罪,罰款1.6萬元。資料圖片

曾出版區家麟多本著作《二千零四十七夜》、《亂流》等的出版社藍藍的天,未有按將成員登記冊、董事登記冊、公司秘書登記冊及重要控制人登記冊備存於觀塘新城工商中心的公司註冊辦事處,今年5月8日遭公司註冊處人員上門巡查時發傳票檢控。藍藍的天有限公司今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上述4項傳票控罪,違反《公司條例》,求情指公司初犯,現已改善情況。暫委裁判官鍾穎詩終判處罰款1.6萬元,下令於30日內繳交。

案件編號:ESS16692-16695/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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