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涉踢及非禮僱主4歲女 官指證供與事主錄影會面有出入 裁定罪名不成立

2024-10-10 16:04

被告GUARINO, GELLIE ESCALO。房伊媚攝
被告GUARINO, GELLIE ESCALO。房伊媚攝

菲律賓籍女傭被指去年於酒店房間內將僱主4歲女兒踢下床,再脫下對方外褲用下體磨擦其私處。女傭被控「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及猥褻侵犯罪,案件今(10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暫委裁判官周羨頤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並指本案控方主要依賴事主證供以及她向家人投訴被告的內容,但這些證供與事主的錄影會面內容有出入,因此裁定被告罪脫。

X與家人證供不足以讓被告定罪

周官宣布裁決理由時指,4歲事主X在錄影會面談及的遇襲及被非禮過程,與她告知母親及祖母的事發經過有出入,而在辯方盤問下,X也未能說出有關遇襲的詳情,只表示不明白辯方的問題,而辯方當時的提問其實已屬簡單直接。

周官說,法庭明白X年幼,因此她或無法說出事件的每個細節,但考慮到本案控方主要依賴X及其家人的證供,法庭認為這些證據不足以用作裁定被告罪成。

X曾說遭被告踢下床並隔衣非禮

X在錄影會面指,2023年3月26日與家人及被告在麗思卡爾頓酒店慶祝媽媽生日,當晚家人外出後,X獨自與被告留在酒店房內。當X在客廳中帳篷內的床褥上畫畫時,被告爬上床褥並用腳蹬X的背部,導致她跌出床褥。其後被告在X的雙腿上留下手指印,再脫去X外衣褲,隔着X的小背心和內褲,分別將自己胸部壓在X胸部、下體抵在X私處位置磨擦。

33歲被告GUARINO, GELLIE ESCALO報稱女傭,被控於2023年3月26日,在香港麗思卡爾頓酒店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4歲兒童,即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另被控於同日相同地點猥褻侵犯X。

案件編號:KCCC1394/2024
法庭記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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