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入境事務主任涉隱瞞保險「秘撈」 偕兩前保險同事呃佣金受審

2024-09-23 14:40

曾任職入境事務主任的首被告游昇浩。蘇正謙攝
曾任職入境事務主任的首被告游昇浩。蘇正謙攝

時任入境事務主任涉於2018年向入境處虛報外出工作申請內容,訛稱沒有從事外間工作,疑隱瞞曾串謀兩名前保險同事虛報7份保單,涉詐騙保險公司佣金共逾13萬元。3人今早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串謀詐騙等3罪受審,兩名保單持有人庭上供稱從來無跟涉案入境事務主任有過交集,不清楚保單上為何有對方的簽名。

3名被告依次為29歲游昇浩,前入境事務主任,現報稱教師;37歲鄧梓洛和32歲鄧善堯。控方庭上讀出同意案情,指游於2018年9月至2020年10月任職入境事務主任,他在入職前曾任職大都會人壽高級關係經理,與鄧善堯均為副區域總監鄧梓洛的下線保險代理。

次被告鄧梓洛。
次被告鄧梓洛。
第三被告鄧善堯。
第三被告鄧善堯。
證人譚智儀供稱與首被告素無交集,不明何以對方簽名會出現於其保單當中。
證人譚智儀供稱與首被告素無交集,不明何以對方簽名會出現於其保單當中。
控方證人梁卓軒。
控方證人梁卓軒。

三保單持有人供稱不明何以首被告簽名出現保單上

其中一名保單持有人譚智儀供稱,曾收到第三被告鄧善堯的推銷電話,見面傾談幾次後便於2018年12月18日與她簽訂保單,稱簽約當天鄧善堯與其胞兄鄧先生也在現場。控方於庭上向譚指出除了譚及鄧善堯的簽名外,保單上還有首被告游昇浩的簽名,惟譚指「我未見過呢個人,都唔知點解上面會有佢簽名」。

另一保單持有人梁卓軒,為鄧善堯的姐夫,於庭上供稱簽約前只有鄧善堯為他親身講解保單內容,亦不清楚何以除了自己及鄧善堯的簽名外,保單上還有游昇浩的簽名。

前TVB配音員廖杏茵,亦為大都會人壽的保單持有人,供稱與鄧善堯於網上認識了十多年,於2018年12月27日在咖啡店單獨與鄧簽下保單,指除了鄧外沒有其他保險代理人處理過該保單,不知為何保單上有游昇浩的簽名。

首被告前女友簽保單後感覺被利用感情

首被告游昇浩的前女友余青怡庭上指二人於2019年2月在Instagram上相識,隨後發展為情侶關係。直到同年5月時,游對她稱爲二人的將來著想,為未來作打算,遂帶她接觸一位保險人員梁智廣。在5月23日,余在首被告陪同下,在灣仔向梁簽下了一份保單,期間首被告亦有在旁以男友身分給予意見。余作供稱一直不知首被告是保險經紀,在她認知游並非保險從業員,認為梁是她唯一的保險代理人。余亦曾於證供稱「游以我們未來有保障,希望實際前景美滿一點」,認為「我覺得游利用咗我哋兩個嘅感情,促使我買保險,令我覺得出賣咗對佢嘅信任」。余庭上稱認為二人當時關係密切,但他隱瞞了其工作,沒有提及過從事保險相關工作。

相識首被告8年的友人游華添稱於2020年2月13日透過他介紹下,向一位保險人員梁智廣簽下一份保單,當時首被告亦以朋友身分從旁給予意見。游華添庭上指知悉首被告任職入境事務主任,惟不知他曾擔任保險從業員。

3被告被控串謀詐騙等罪

首被告游昇浩被控兩項串謀詐騙、及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控罪指身為入境事務主任,於2020年9月29日,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1封便箋連同4封作為附件的夾附信件,該些文件在要項上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及明知而誤導入境事務處:即於或約於2018年9月15日,游已向大都會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辭任保險代理、游自同月26日起沒有以保險代理身分從事任何外間工作及收取任何佣金,及游於或約於2020年9月18日不知道自己是持牌保險代理。

游另與鄧梓洛鄧善堯,各被控兩項串謀詐騙。控罪指於2018年8月10日至2020年3月30日期間串謀詐騙大都會人壽,即虛假地表示游是一份投保申請的經手代理之一,導致大都會人壽向3人支付佣金或相關款項;游、鄧梓洛和鄧善堯另串謀詐騙大都會人壽,訛稱游是5份投保申請的經手代理之一。

3名被告獲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ESCC2737/2023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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