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小學前校長涉詐騙學校款項27萬元 被控4項欺詐罪准保釋候訊

2024-09-17 11:28

陳奕鑫涉詐騙學校多筆款項,被控4罪提堂。資料圖片/葉偉豪攝
陳奕鑫涉詐騙學校多筆款項,被控4罪提堂。資料圖片/葉偉豪攝

青衣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前校長陳奕鑫涉嫌訛稱沒有獲發薪金,連續兩個月詐騙小學重複支付薪金逾15萬元,又涉嫌訛稱獲授權提取學校款項,詐騙該校12萬元作私人用途。陳奕鑫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4項欺詐罪,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陳奕鑫暫准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26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檢控文件及法律意見。陳奕鑫獲准以5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或接觸控方證人,須居於報稱住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47歲被告陳奕鑫被控於2023年4月10日至6月6日期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向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職員訛稱沒有收到2023年3月份和4月份的薪金即各76,327.75港元,但實際上該校已於2023年3月30日和4月27日支付該筆薪金;兩度訛稱已獲仁濟醫院教育部主管黃偉傑和校監趙曾學韞批准從該校用作為該校職員和學生籌辦活動的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銀行戶口提取資金,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校職員向其支付2筆76,327.75港元的薪金和2筆6萬港元,而導致其獲得利益,或該校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WKCC4097/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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