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消防安全條例︱議員憂承辦商「坐地起價」 政府:招標會考慮價格兼控制工程總量
2024-09-21 18:08
立法會今日(21日)繼續審議《2024年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賦權政府代辦相關工程後再向業主收回費用。多位議員擔心承辦商面對大量工程會「坐地起價」,政府回應指300多間承辦商對該工程有興趣,價格是招標考量因素,強調政府會控制每年代辦工程數量。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强擔憂代辦工程的收費,因為一旦太低或會令市民產生依賴、「排住隊等代辦」;另一方面現時相關白名單上的承辦商僅有90幾間,擔心承辦商「坐地起價」。
會上,民建聯梁熙表示支持當局參考現有《建築物條例》,針對現時舊樓因「釘子戶」的阻礙而未能滿足消防要求,引入阻礙法團遵從命令的罰則,但他認為當局需清楚解釋「阻礙」定義,避免住戶誤墮法網。他舉例指,「釘子戶」的阻礙行為很多時並不如當局想像般著跡,例如他們會利用人數優勢,透過缺席會議導致未能達到法定會議人數,從而阻礙議決,這與小業主因事忙而缺席有別。他認為當局要界定及確保前者可以追究,而後者又得以無罪,相信需要好好的解釋,才能讓修例真正幫到業主。
保安局副秘書長任向華表示,政府初步調查下得知有300名多間承辦商有興趣,相信屆時有充裕人手,政府會根據既有的物料供應及採購規則招標,並由價格的合理性、技術建議和過去表現等因素考量。此外,代辦目標樓宇設有門檻,並由諮詢委員會以計分制決定先後次序,亦會控制每年代辦總數。
針對承辦商「坐地起價」,該法案委員會主席謝偉銓建議,在諮詢委員會中加入測量師等專業人士,提早對工程造價進行研究,而非到時見到價格「得到驚嚇、而不是驚喜」。
今日會議邀請公眾人士出席表達意見。美居中心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鍾文正指出,部分大業主「夾錢」金額或涉及數百萬至千萬元,法團面對打官司追債及政府罰則的雙重壓力。任向華表示,條例草案訂明相關罰則,阻礙法團進行工程最高可罰款1萬及監禁6個月,工程完成後拒絕分擔費用最高罰款亦達2.5萬元,此舉正是針對不合作的業主。
此外,條例草案要求新業主在3個月內以書面方式將轉讓安排通知當局,務求令新的物業擁有人清楚知悉其法律責任。任向華指,政府會在草案通過後,主動與香港律師會及地產代理學會接觸, 幫助他們更好地向業主提供行協助。
條例草案旨在修訂消防安全條例,賦權政府為舊樓改善消防設施,再向業主追收工程費和徵收20%附加費,為免業主過份倚賴政府代辦工程。為增加阻嚇性,條例草案建議提高不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的最高罰款由2.5萬元增至10萬元;不遵從「符合消防安全令」的最高罰款,由5萬元增至20萬元。
根據政府數據,在2020年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屋宇署於2023年發出約1400張繳款通知書,涉及總款額約5,500萬元,截至3月88%總款額已收回,仍有待收回的款額約為670萬元,涉及約200張繳款通知書。
在過去5年中,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指示」的檢控數字為2721宗,個案罰款最高為$51,900,最低為$100;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符合消防安全令」的檢控數字為64宗,個案罰款最高為款$4,930,最低為$600。
此外,下一次會議將在下周二(24日)舉行,屆時對條例草案進行逐條審議。
記者 常彧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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