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蘇淼淼被劫逾1100萬 劫案主腦判囚76個月 3同黨監禁32至68個月
2024-09-09 14:58
深水埗「一號.西九龍」4年前發生千萬劫案,3名劫匪在預早計劃下到女網紅蘇淼淼單位持刀行劫,在短短10分鐘內掠走逾1,170萬元的財物,其中包括19個名牌手袋、70件首飾等。42歲男主腦早前承認搶劫及使用他人身份證等4罪,暫委法官李俊文指主腦除了計劃及參與行劫,事發前利用他人遺失的身份證租屋監視女事主單位及租車,判囚6年4個月,另外2名劫匪被判囚5年8個月,協助租倉及處理贓物的男子則被判囚2年8個月。
3人持刀闖入行劫
4名男被告依次為42歲陳少達、42歲梁旭賢、35歲黎景安及48歲楊俊銘。案情指,女事主蘇美欣以藝名「蘇淼淼」,在網上炫耀財富及多姿多彩的感情生活,吸引逾10萬followers,她身為一名單親媽媽,與兒子及女傭同住於深水埗「一號.西九龍」某單位。2020年11月24日中午時分,3人在家時有人按門鈴,女傭開門時被遮蓋眼口及大叫,蘇淼淼目睹3名戴手套及口罩的男子入屋打劫,陳少達及楊俊銘手持15cm長的生果刀,梁旭賢則手持30cm長的長棍。
以男嬰安危要脅事主就範
3人在客房以牛皮膠紙綁起蘇淼淼及女傭,楊俊銘稱:「你合作嘅,我唔會搞你個BB」,3人進入主人房掠奪並把贓物放入行李箱,期間蘇淼淼、男嬰及女傭成功逃脫及報警求助,他們沒有大礙或損傷,但確認其單位被劫掠價值1,172萬元的財物,包括19個名牌手袋、70件首飾、8隻名錶、1件毛皮大衣、現金8萬元等。
事後租倉藏贓物
各被告事後被捕,警方調查發現,首被告陳少達案發前數星期以他人遺失的身份證「睇樓」,最後利用他人身份支付約10萬元,租用蘇淼淼單位對面的某單位作為「監察屋」,陳在案發前4日再以他人身份證嘗試租車。黎景安在案發後一日到屯門租用兩個倉庫,儲存了涉案15個名牌手袋,包括7個Hermes手袋、2個Chanel手袋、1個Gucci手袋、1個Fendi手袋、3個LV手袋及2個YSL手袋,陳少達與妻子李洋家中亦被搜出3個Gucci、Chanel及YSL的迷你手袋、1個電腦袋及1件毛皮大衣。
各被告警誡下招供
陳少達警誡下稱:「阿Sir你哋搵到啲手袋、物品係我琴日喺大帽山執返嚟嘅」;梁旭賢警誡下稱他收受$2000獲聘為本案劫匪,負責「擸咗啲袋走」;楊俊銘則指陳少達邀請他參與搶劫,表示事後有過萬酬勞,楊到「監察屋」吸毒時,曾以望遠鏡視察蘇淼淼單位,陳少達介紹該單位有兩名女子及一名嬰兒,預告他們會在早上11時行劫。楊又指他們打劫後乘的士各散東西,陳少達稱大家會在黎景安賣出涉案贓物後才分贓。
案件編號:HCCC46/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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