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案|外交部駐港公署及保安局去信《華盛頓郵報》 斥社論抺黑本港新聞自由
2024-09-05 20:25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去信《華盛頓郵報》社論部,斥該報就香港「立場新聞」案的判決發表社論,借題發揮,抹黑香港新聞自由和經濟前景,不過是又出了一次虛偽與雙標的洋相。
駐港特派員公署發言人指出「立場新聞」相關人員被判罪成是正義的伸張,與新聞自由無關,批評《華盛頓郵報》社論懷疑「任何媒體機構能否在(香港)這座城市自由運營」是抺黑,強調任何自由都有界限,沒有界限的自由只會踐踏他人的自由,新聞自由概莫能外;重申媒體並不高於法律,媒體只享有在法律範圍內運營的自由,更指「你報享有發文煽動仇恨、呼籲市民敵視美國聯邦政府和華盛頓特區政府、要求外國制裁美國的自由嗎?我相信美國政府和人民都不可能接受這樣的自由!」
發言人又謂《華盛頓郵報》渲染所謂「媒體機構已將全部或部分業務遷出香港」,卻選擇性忽略一些美國主流媒體正在香港擴大業務、增加人手的事實。公署奉勸《華盛頓郵報》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多反映真實的香港,而非罔顧事實,刻意誤導國際受眾。香港特區政府致力於拼經濟、謀發展、促民生,這是任何負責任政府的應有作為,《華盛頓郵報》的嘲諷只會更加暴露自己的狹隘用心,也注定徒勞無功!
發言人指面對制裁和唱衰,今天的香港仍保持開放自由,新聞從業者們的正常工作不受影響。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早前召開記者會,便有29家媒體的約50名記者出席,其中包括9家美國、英國、日本駐港媒體的記者,他們不受限制地向特派員提出問題,充分享受新聞自由。公署願與《華盛頓郵報》記者直接、坦率溝通的意願,一起坐下來交流真實的香港。
另外,署理保安局局長卓孝業去信《華盛頓郵報》,強烈反對該報的發表「香港煽動罪判決威脅的不僅僅是新聞自由」社論危言聳聽,強調香港公民享有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的新聞和言論自由,此類權利和自由不是絕對的。他指出,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媒體和相關人員必須遵守和履行「特殊義務和責任」,其中包括保護國家安全。任何負責任的政府都不會容忍散播假訊息、煽動仇恨和美化暴力。
他表示,對於「立場新聞」案,法院對每篇涉案文章的判決理由進行了細緻分析,詳細說明了為何其中11篇文章被證明具有煽動意圖。判決理由也明確指出,《立場新聞》的意識形態是排斥中國的本土主義,甚至成為抹黑、醜化政府的工具。有關文章毫無客觀依據,攻擊《國安法》及相關執法及檢察程序;透過假訊息傳播仇恨和反政府情緒;攻擊警方執法並美化暴徒行為。
卓孝業重申《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的通行做法。這既是必要的,也是合法的。包括記者、評論家、專欄作家在內的公眾一如既往地依法享有和行使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不必擔心無意中違法,更不應被外部勢力的危言聳聽所誤導。
立場新聞早前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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