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師連登煽惑襲警 官斥「正面挑戰司法制度及法治」判囚13個月

2024-09-05 16:52

楊尚樺被裁定「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今日判監13個月。資料圖片
楊尚樺被裁定「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今日判監13個月。資料圖片

放射師於2019年12月在連登討論區留言煽惑他人襲警,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成立。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香淑嫻今判刑指,被告「正面挑戰司法制度及法治」,增加警方執法困難,對警方執勤構成真實風險,判刑須起阻嚇,遂判監13個月。

可能失去放射師資格 重犯機會微

32歲被告楊尚樺,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情指,他在2019年12月5日使用連登帳戶「廢JOHN三世」,在一則帖文留言,稱「反包成功係諗住點?1)搶裝,2)打狗,3)殺狗,4)齋圍,冇共識冇得搞」。

辯方求情指,被告原本在公立醫院任職放射師,案發後離職及轉到私人診所工作,被告因案可能失去專業資格,一度陷入人生低潮,而反修例事件至今已有5年,當時熾熱的社會氣氛已不復存在,被告重犯機會非常微。

被告行為「正面挑戰司法制度及法治」

香官指判刑須考慮犯案背景、被告犯案手法、煽惑次數、規模、受眾群體的大小和潛在影響等,被告的行為增加社會安寧及治安受影響的風險,而涉案帖文中大部分賬戶均使用「狗」一詞來象徵警察,有人更在帖文中討論「勇武」示威者的角色,受眾顯然持反政府立場及不滿警方,會考慮實際訴諸暴力,被告行為對警方執勤構成真實存在的風險。

香官又指,被告的留言對帖文發布者構成實質影響,而且內容針對正在執勤的警察,被告留言亦煽動了其他人有預謀地夥同犯案,形容被告是「正面挑戰司法制度及法治」,並增加警方執法難度,加上被告在連登留言,更輕易地散播給受眾,惟案中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成功煽惑他人行動,加上被告初犯、「初嘗鐵窗滋味」及同意案中大部分案情,故酌情減刑及判囚13個月。

案件編號:DCCC1038/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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