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訛稱遇交通意外呃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53萬元 判囚24個月

2024-08-26 18:57

被告莊小方承認兩項欺詐及3項串謀欺詐罪,判囚24個月。資料圖片
被告莊小方承認兩項欺詐及3項串謀欺詐罪,判囚24個月。資料圖片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遇上交通意外受傷,詐騙社會福利署(社署)發放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詐騙保險賠償,遭廉署起訴。涉案妻子早前承認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今日(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24個月。

莊小方,41歲,美容顧問,早前於兩宗案件承認共5項罪名,即兩項欺詐及3項串謀詐騙。

暫委裁判官李善彤判刑時稱,被告行為涉及詐騙公帑,罪行性質嚴重,法庭必須判處被告即時監禁。

案情透露,社署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為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即時經濟援助,申請人須向社署提交申請表及病假證明書等文件。

莊小方於案發時受僱於一間化妝品公司,並分別向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友邦)、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富衛)及保誠保險有限公司(保誠)投購多份醫療及意外保單。

於2020年7月至2022年9月期間,莊小方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報稱自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又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該3間保險公司申請保險賠償。

社署其後向莊小方批出兩筆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共約30萬元,而上述3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3筆醫療賠償共逾23萬元。

廉署早前就有關保險申索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莊小方在向社署及該三間保險公司提出相關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又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及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莊小方丈夫楊炳威,42歲,兼職廚師,亦因涉案而被廉署落案起訴。他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1項欺詐罪名,案件訂於9月3日作審前覆核。

另一名被告為莊小方胞姊的前伴侶陳學仁,45歲,無業,被控1項欺詐罪名及6項串謀詐騙罪名。他於本年3月8日未有到法院出庭應訊,東區裁判法院遂於同日向他發出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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