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追擊︱紅山半島冧山泥4獨立屋仍未遵從清拆令 專家:雨季仍未復原恐有風險
2024-07-22 07:30
去年9月「世紀暴雨」,港島大潭豪宅屋苑紅山半島對開發生山泥傾瀉,揭發多間臨海獨立屋涉僭建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屋宇署事後向屋苑89間獨立屋發出72張清拆令,惟至今僅8張清拆令已獲遵從,處於鄰近山泥傾瀉山坡附近的70、72、74及76號屋仍未遵從清拆令。有專家表示,有相當單位未完成還原,會增加該處在雨季再度發生山泥傾瀉的風險。土木工程拓展署在回覆《星島》查詢時表示,政府已移除有關斜坡的即時危險。
僅42張命令有實質進展
發展局表示,截至上月底,在72張清拆令中,其中42張命令有實質進展,包括已遵從、正進行修繕工程,或業主已委任註冊建築專業人士就修繕工程擬備或呈交建議書及建築圖則;27張命令正待上訴審裁小組處理;2張命令的上訴已被上訴審裁小組駁回;餘下1張命令限期仍未屆滿。
有個案拖延3.5年拒遵令
屋宇署網站顯示,截至本月17日,僅8張清拆令已獲遵從。位於山泥傾瀉範圍一帶的第70、72、74、76號屋,4張清拆令於去年9月22日發出,仍標示「未獲遵從」。未遵令最多的是100號屋,涉及4張由2021年10月至去年12月發出的清拆令;其次是44號屋,涉及3張由2020年11月至去年12月發出的清拆令,即有清拆令由頒令至今逾3年半仍未遵令。
土力工程處前處長陳健碩表示,不評論紅山半島個別事件。不過他指,遵從清拆令及法定通知的程序複雜,時間長達一年甚或更長並不罕見。他解釋,屋宇署發出清拆令後,業主要在限時内聘請認可人士進行堪察,設計及入則,經屋宇署審批後,再招標聘請合資格承建商進行工程,整個過程單單審批入則就可拖延數個月,「怎麼都要一年幾個月才做到,我的經驗是這樣」。
遵從清拆令或法定通知的時間可長達一年半載,若期間建築物或斜坡出現危險,應由誰負責?陳健碩指,若業主已委派認可人士,認可人士需就未完成工程期間出現的緊急或危險狀況負責監察及跟進,若業主未聘請認可人士,屋宇署可動用《建築物條例》權力,代為進行緊急工程,然後向業主收回工程費用,另加監督費及行政費。他稱,現行法例已有足夠保障,但認爲屋宇署應加強執法及宣傳,令業主嚴肅遵辦命令,「若有業主因不理會清拆令被重判,他們可能會較積極」。
謝志堅:復原過程漫長
香港測量師學會建築政策小組主席謝志堅表示,相信紅山半島不少單位在僭建或非法佔用政府土地時,牽涉在斜坡進行加建或改建。他續指,收到清拆令的業主,或需聘用專業人士研究斜坡的穩定性,再建議還原方案予屋宇署審批,才開展工程,令還原時間拖長。
天文台資料顯示,本港約8成雨量在5月至9月錄得。謝志堅承認,紅山半島有相當單位未完成還原,會增加該處在雨季再度發生山泥傾瀉的風險,「僭建物在設計、施工或物料使用都不清楚,多年來經過風吹雨打,穩定性亦不清楚」。不過他強調,屋宇署發出清拆令後,業主有責任聘用專業人士檢查其穩固性。
香港工程師學會結構分部前任主席陳世昌表示,部分單位未復原,固然有安全隱患,但認爲不會有業主對清拆令採取「拖字訣」。他指,清拆及處理斜坡過程需時,且法律會懲罰不執行命令的業主,「會否有人說我不理,錢照給,坐牢就坐牢,我相信不會有。」
陳世昌亦說,獲業主聘請進行復原工程的專業人士及承建商,需就潛在危險採取保護措施;至於未有進展的單位,業主需因為其疏忽而引致的任何危險負責。
記者 蕭博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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