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政協原副主席姜傑過堂 認受賄2.25億餘元
2024-07-17 19:19
今天(17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西藏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姜傑受賄一案。姜傑承認受賄2.25億餘元人民幣,表示悔罪。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稱,2000年至2023年,被告人姜傑利用擔任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區長,黃島區委書記,東營市市長,東營市委書記,西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兼交通運輸廳廳長,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常務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行政審批、工程承攬、土地出讓和職務晉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25億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姜傑的刑事責任。
西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姜傑涉違紀違法受查。
姜傑生於1965年10月,山東人,去年7月在任上被查。今年1月,官方通報其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黨紀政務處分通報中,姜傑被指「違背新發展理念,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不力,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污染當地政治生態」「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權色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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