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地監局主席蕭澤宇:雙管齊下盼地產代理遵從指引 保障劏房租戶
2024-05-09 08:00
政府為保障劏房租戶,於2022年實施「劏房租務管制條例」,推出多項規定,包括租期為「2+2」即合共4年,加租不能超過10%,電費及水費必須實報實銷等。為了讓地產代理對法例有進一步認識,地產代理監管局雙管齊下,除了到地產代理商舖進行實地巡查,向代理加強教育外,並推出「地產代理良好處理劏房租賃約章」,鼓勵業界承諾遵守指引,讓劏房租戶獲得保障,達致雙贏。
地產代理監管局主席蕭澤宇接受《星島》訪問時表示,劏房租戶大部份是基層人士,他們可能因為工作太忙的的緣故,未必對新法例有所認識,故地監局於政府推出劏房租管後,已即時向業界發出指引,要求遵守新法例。截至今年3月底,該局共接獲16宗投訴,其中9宗因投訴人未能提供進一步資料而無法跟進,餘下7宗投訴仍在調查中,暫時未有結果。
共接獲16宗投訴
其中4宗投訴,涉及地產代理沒有遵從地監局指引,如沒有就租約安排打釐印費。蕭澤宇指,有代理對新法例仍不清楚,以為釐印費是業主及租戶各付一半,但新例規定需要由業主負責。
另有投訴涉及未有處理好臨時租約,蕭澤宇指,仍有部份代理以為租約是一年生約、一年死約,但根據劏房租務管制規定,租約是「2加2」,即兩年加兩年最少4年,期間單方面不能終止租約,且加租不能超過10%,惟被投訴的代理沒有按照指引執行,或沒有向租客說清楚,亦屬違法。
蕭澤宇:巡查不是要責備 更着重是教育
為了進一步對業界加強監管,蕭澤宇表示,地監局去年到地產代理商舖進行實地巡查,達345次,如果以工作日數來說,差不多是每天超過一次。蕭說:「我們進行巡查,不是去責備他們,更着重是教育,如向代們派發傳單,講解新法例,提醒他們必須遵從新指引,知道有什麼地方需要注意,否則可能被紀律處分。」而單是今年首3個月,地監局已進行52次實地巡查,數目絕對不小,希望讓前線地產代理提高警覺。
此外,地監局去年亦與差餉物業估價署採取兩次聯合行動,走訪58間位於深水埗及旺角的地產代理商舖,達致先教育、後執行法例的理念。
2023年9月推出「地產代理良好處理劏房租賃約章
而為了鼓勵業界遵從指引,地監局再行多一步,於2023年9月推出「地產代理良好處理劏房租賃約章」,迄今有105間地產代理商舖簽署。蕭澤宇表示,此舉是希望於接獲投訴前,讓代理適應新指引,一步步去做,如處理租約時要注意的地方,而簽署約章的商舖外亦可張貼一張「認證」,代表該代理商舖承諾主動執行指引,有甚麼要做,有甚麼不可以做,而劏房租戶看到「認證」,有信心找這些商舖處理租約。
地產代理主要都是依照業主及客戶的指示行事,但蕭澤宇提醒地產代理不可以協助劏房業主作違反劏房租管條例下的罪行,若地產代理協助業主違反該條例,不單業主會被檢控,地產代理亦有機會負上刑事責任。
親身到深水埗及旺角劏房了解
因應劏房租戶面對的困難,蕭澤宇曾以市民身份親身到深水埗及旺角的劏房了解,他表示,租戶除面對不適切的居住環境,亦不清楚法例保障,有租戶一聽到有人拍門,已表示「係咪要我搬走」,反映他們經常擔心被迫遷,地監局希望公眾及租戶多了解新法例,清楚保障機制,有需要時可向地監局查詢。
●「劏房」租務管制條例」主要規定
*租客享有2+2年租住權保障
*租期內不得加租,設續租時租金加幅上限
*禁止業主濫收水電費等
*業主須在租期開始後60日內提交租賃通知書
●《地產代理良好處理劏房租賃約章》承諾
2個不會:
1.不會協助業主濫收公用設施及服務的費用
2.不會協助業主違反租住權保障的要求
6個必會:
1.必會向業主講解為劏房租賃協議打釐印的法律責任
2.必會書面提醒業主7天內向租客提供租金收據及60天內遞交表格AR2
3.必會向租客提供表格AR3
4.必會採用政府或監管局建議的劏房租賃協議範本
5.必會向租客清楚解釋劏房租賃協議的條款
6.必會安排員工接受培訓
記者:鄭華坤 、趙克平
---
《星島申訴王》推出全新項目「區區有申訴」,並增設「我要讚佢」欄目,現誠邀市民投稿讚揚身邊好人好事,共建更有愛社區。立即「我要讚佢」︰ https://bit.ly/3uJ3yyF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