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區重建︱政府擬降強拍門檻 小業主控訴發展商開賤價逼就範:耗數百萬討公道
2024-05-02 18:11
立法會正審議《2023年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修訂)條例草案》,建議樓齡50年或以上私人樓宇的強拍門檻,由目前百分之80降至百分之70或65等。新思維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今(2日)召開記者會,指根據政府資料過往165宗強拍,只有6宗有競投,認為強拍條例如同虛設,小業主面對發展商只能被逼出售物業,要求當局增強對小業主的保障,以及只在指定區域下降強拍門檻,才會支持條例,否則將繼續游說其他政黨一同反對。有出席的小業主更透露,因不滿發展商出價,自資數百萬元聘請多名專家進行評估,終獲得超過發展商評估一倍的賠償額,坦言當時感到很無助。
自資聘專家評估 賠償額倍增
劉先生的父母在土瓜灣的物業被發展商收購,及後進入強拍程序,年邁的父母將業權事務交由他處理。他表示,當發展商收購大量的業權後,大廈法團不再運作,亦無任何管理人員工作,公眾地方的照明系統損壞無維修、無清潔工掉垃圾等,整個生活環境變得惡劣,他最終在外租另一單位安置父母。
他更稱,當時發展商的出價低,到拍賣時會向法庭提交樓宇狀況、結構狀況及估價報告,都認為其單位狀況不佳,但家人一直有參與大廈維修、定時驗窗等,情況未有如發展商所指出的惡劣,雙方一直就收購價談判未成。劉先生最終自資數百萬元聘請6名工程專家進行評估,再加上一名律師及一名大律師代表他,在土地審裁處與發展商談判,最終發展商不單要支付訟費,更要支付多一倍的價錢收購其單位。
強拍猶如補貼大業主進行收購
他指出,一般如沒有自行聘請專家,土地審裁處就只會接納發展商單方面提供的唯一報告,令小業主被迫接受發展商以低價收購物業。他認為聘專家的費用高,坦言自己都不懂得相關的安排,只是一邊學習一邊處理,消耗金錢及時間,若然事件發生在一些長者身上,相信沒有太多心力、資源去處理,剝削業主的權益。
而在鴨脷洲擁有一個舖位的許先生,該大廈亦正進入強拍流程,他指曾接獲多名發展商出價都不合心水未有出售,突然有一名手持八成業權的發展商現身,出三成市價收購其店舖,感覺是被迫賤賣物業,做法是令他無法在正常價格下出售,強拍就如要兩成無出售物業的業主,補貼大業主去進行收購,感到不公平。
內地新加坡會提供遷置作誘因
城市規劃師吳永輝指出,當初政府是因為很多樓宇結構破舊或安全問題,需要加快推動重建,才立法強拍,但當中列明多項標準以確保業主的權益,但近年當局一再下降強拍門檻是漸漸離開立法原意,質疑是幫發展商去拍賣。
他舉例新加坡在重建時會給予業主一筆搬遷費,又會在舊居附近興建新樓讓業主入住,如有6個居民一起搬遷更可獲優先揀樓權等誘因,而內地北京、上海等舊區重建,都會賣一間給予業主兩間新單位等,但香港沒有相關的安排,令小業主的權益受損。
倡設公營機構保障小業主權益
狄志遠補充,明白社會需要發展,但過程中會涉及不同的持分者利益,目前可看到強拍條例不能平衡各方利益,小業主無法與發展商公平地談判,更是無法對抗大業主。他認為,當局應先在指定地區降低強拍門檻,其餘地區則要加強對小業主的權益保障,舉例可成立如消委會、平機會等公營機構,為小業主提供專業服務,無論成功與否業主都需要支付相應的費用。
被問到樓宇屬於業主個人資產,政府是否不應提供過多資源去資助,狄志遠認為這不是偏袒小業主,是維護社會的公義,就算政府提供專業人士名單,業主都沒有足夠知識去處理,有一個機構統一處理較妥當,「唔係話自己嘅嘢自己做,依家係政府立條例嚟剝削業主權益」。
記者:郭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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