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涉以零用錢要脅13歲繼女性交 事主建議「女上男下」 稱從四川報紙廣告學會姿勢
2023-12-15 17:31
53歲繼父在3年間,每逢未成年繼女要求取得零用錢時,均指明「跟我玩」才可獲得零用錢。繼父涉兩度強姦繼女,繼女雖不情願,但為了避開繼父陽具插入,表明「我在上面,你在下面」,方便她「往上縮」。繼父亦涉趁繼女洗碗時隔衣以陽具頂她屁股。他否認強姦及非禮共5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開審。繼女X供稱當年雙方脫衣上床後,X主動要求「女上男下」姿勢,在繼父把陽具頂上時「可以往上一些」,X解釋她在四川看報紙時,有廣告展示「男上女下」及「女上男下」的姿勢。
女童X與母親獲被告成功申請來港定居
被告M. C. C.被控兩項強姦罪、兩項交替控罪為與未成年女童在非法性交罪,及一項非禮罪。控方開案陳詞指,女童X在2006年於內地出生,親生父母離異,母親Y負責照顧X,Y與被告相識拍拖後結婚,被告在2019年成功申請X及Y兩母女來港定居。X於2019年首次案發時只有13歲。
控方指X為得100元零用答應跟繼父「玩」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及事主X的錄影會面供詞,2019年10月26日至2022年2月28日之間某日,X希望取得100元買文具,但母親Y外出上班不在家,X指她需要買文具很需要錢,便要求被告給她100元。被告卻要求X跟他「玩」才會給她零用錢,X稱她不知道「玩」是玩生殖器官,但X上網查證後知道被告是要玩生殖器官,便要求被告事前先洗手及清洗陽具。
X解釋建議女上男下以為可阻繼父「頂進去」
被告洗澡後脫衣躺在床上,X關燈摸黑脫衣上床,被告坐在X身上,用雙腳頂開X雙腿,想把陽具頂入X陰道,X拒絕並主動提出「我在上面吧,你在下面」。X解釋指:「如果我在上面的話,他(陽具)頂上來的話,我可以往上一些,這樣子就不會頂進去」。
控方指繼父得逞後 X獲100元零用 事後感嘔心
X憶述她當時坐在被告身上,慢慢把生殖器官輕輕地放在被告陽具上,X感覺到被告陽具進入其體內,感到「好大好硬」,但沒有感覺。被告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使勁搖晃」15至30分鐘,一手揉胸、一手掐臀,更想抱頸親吻,完事後X獲得100元零用錢,用來買學習用品及零食。X表示她認為事件十分嘔心,不想再在這個家呆了,但她沒有告知他人,因為怕就算告訴他人,被告也無法被繩之於法。
X不情願下再次為零用錢與繼父性交
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0日之間某日,X要求被告給她300元零用錢,讓她與同學外出遊玩,被告表明「我可以給你錢,但你要跟我玩,玩完我就給你錢」,X雖然不想與被告「玩」,但如不跟被告玩便沒有零用錢,故不情願地入房脫衣,但「不想讓他頂着我」,被告指示X躺在被告身上,被告伸手摸X胸時,X拍開被告手,兩人性交數分鐘後,X稱「我不要這樣子」,被告說:「再玩一下」。X完事後取得300元零用錢。
X解釋女上男下姿勢學自四川報紙廣告
被問到X為何會知道「女上男下」姿勢時,X解釋她在四川看報紙時,有廣告展示「男上女下」及「女上男下」的姿勢。
洗碗時遭被告從後以陽具隔衣頂屁股
2022年5月14日,X洗碗時遭被告從後抱腰,被告陽具隔衣頂她屁股,令X腹部撞到洗手盤,X亦認為事情很嘔心,兩日後向學校輔導主任及社工投訴,社工報警處理後,警方當晚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稱:「我無強姦過佢」。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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