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判頭不適召白車未被尋獲後倒斃街頭 官引導陪審團:可裁定死於自然或存疑裁決

2023-11-30 10:58

陪審團今就裝修判頭賴志超的死因研訊退庭商議。資料圖片
陪審團今就裝修判頭賴志超的死因研訊退庭商議。資料圖片

65歲裝修判頭暈倒前致電999叫救護車,但警方、消防皆找不到其準確位置,救護搜救7分鐘不果離場,最終於2個半小時後被途人發現倒斃街頭。死因裁判庭經研訊後,裁判官周至偉今引導陪審團作裁決指,如果陪審團接納法醫證供,死者死於自然產生而可致命的支氣管肺炎,即為死於自然;若不能從證據中達到結論,便裁定死因存疑。周官提醒陪審團要從死亡的根本原因裁決,亦可提出確切可行的建議以防止同類事件發生,陪審團於10時半退庭商議。

死者賴志超,終年65歲,2017年6月16日早上約8時半被發現時,倒斃於旺角砵蘭街286號外行人路上,口吐白沫。

死因裁判官周至偉引導陪審團指,根據法醫證供,死者患有嚴重的支氣管肺炎,生前應有病徵,但因每人身體不同,死者亦有慢性疾病,所以難以確定死亡時間。周官指,如若陪審團接納法醫證供,考慮死者主要死因為支氣管肺炎,而又接受此疾病為自然產生亦可致命的,即可裁定死於自然。

在事件中,死者曾報案求救,但警察、消防及救護未能找到死者;而根據閉路電視片段所見,死者在致電的數分數後已沒有反應,法醫證供指不能斷定在有救援的情況下,死者是否能免於死亡,同類的疾病即使在醫院治理亦有可能死去。周官提醒陪審團要從死亡的根本原因裁決,救護未到場可為未能有機會嘗試防止死者死亡,未必影響死亡的根本原因。

周官續指,若陪審團接受死者死於自然產生而可致命的疾病,則不會是死於意外或不幸;而若陪審團不能從證據中找到結論,就可以作存疑裁決。

周官提到,陪審團其中一個重要角色為提出建議,以防止類似事件發生,舉例指家屬曾提出前線人員需接受培訓,陪審團可就這點作出具體可行的建議。而若陪審團考慮到有關部門已作出改善,例如警方的AML手機定位系統、消防更新的調派及通訊訓令上等,亦可以不作建議,一切由陪審團商議。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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