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三跑」前工頭向工人收賄1.4萬 今判監8個月
2023-11-10 15:49
廉署早前調查揭發機場三跑項目有分判商「工頭」向建築工人收賄,以協助工人受僱,其中62歲工頭向兩名工人收受賄款1.4萬元,他早前被裁定索賄及收賄共7罪罪成。暫委裁判官莊保兒今(10日)於觀塘法院判刑時指,被告利用求職者的心態去壓榨工人,行為影響公平性,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故判監8個月。
62歲被告丁仕棠,德鑄工程有限公司(德鑄)前「工頭」,原被控7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1項代理人索取利益;他不認罪受審後,被裁定1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脫,其餘7罪成。
莊官判刑時直斥被告亳無悔意,相信他重犯機會大,又指「三跑」項目是香港的重要工程,被告行為破壞社會廉潔風氣,壓榨建造業新力軍,利用年輕人求職心切的弱點,剝削新晉建造業工人用勞力辛苦得來的「血汗錢」,影響大眾對公平就業機會的信心,法庭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法庭早前亦已頒令被告須向德鑄歸還涉案賄款。
德鑄在案發時是「三跑」項目分判商,負責招聘建築工人進行各類工程。被告為「工頭」,帶領一組工人在項目工地工作。兩名工人劉連就及李樂麒先後於2022年2月獲聘,加入被告領導的小組在該工地工作,2人的日薪分別為1,200元及1,450元。
案情透露,被告於2022年3月至6月期間,先後多次向該兩名工人索取每日150元的賄款。兩名工人相信,如他們不支付賄款,便不會獲聘用或會遭被告辭退。被告最終分別從二人收取賄款約5,800元及約8,200元,即合共約1.4萬元。
廉署就「三跑」項目累計落案起訴26人,被告主要為分判商「工頭」,包括本案被告在內20人認罪或經審訊被定罪,判囚最高16個月,另有四人尚待答辯或審訊。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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