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頒令政府兩年內提供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替代框架 今允各方有權申請延長期限

2023-10-27 17:04

終院下令政府兩年內提供承認海外同性婚姻的替代框架。資料圖片
終院下令政府兩年內提供承認海外同性婚姻的替代框架。資料圖片

彩虹行動成員、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早前就政府拒絕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提出終極上訴,終審法院上月裁定他部分勝訴,雖確認香港法律不允許同性伴侶結婚,也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但下令政府兩年後需提供如民事結合等替代方法,在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終院今頒布判詞維持原判,但允許各方均有權以書面形式申請延長兩年的期限,並需有強而有力的理據支持其申請,政府亦需盡力盡快執行本案命令的每一步工作,另下令政府需就終極上訴向岑支付訟費。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非常任祈顯義均認為,同性伴侶有需要取得替代法律承認框架,在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故裁定港府沒有提供替代方法去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的做法違憲。終院上月以3比2大比數裁定裁定岑子杰上訴得直,宣布聲明指政府未能按《香港人權法案》第14條的規定,履行其積極義務去確立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亦未制定關係獲承認後所伴隨的適當權利和義務,屬於違憲。有關聲明將於兩年後才生效,以便政府期間履行上述義務。

終院要求訴訟各方在21日內提出書面意見,岑子杰一方認為兩年的期限太長,一年已足夠,但終院認為一年並非一個切實可行的時限,讓政府履行憲法義務及法庭命令。終院留意到政府需付出重大努力去制定和執行一個符合憲法的替代框架,以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並提供同性伴侶關係獲承認後可獲的權利和義務。終院批准雙方均可申請延長原訂的兩年時限,但規定有關申請必須附以強而有力的理據,亦敦促政府需盡力盡快執行本案命令的每一步工作。

關注團體婚姻平權協會發表聲明,敦促政府與相關持份者積極合作,在限令時間內制定和實施全面的框架,承認同性伴侶關係。該會表示,本港法院至今已作出共7次有關同性伴侶權利的裁決,均裁定同性伴侶應得到法律保障,當中的訊息清晰無誤,法院認為在香港法例下政府有責任平等對待同性伴侶,而同性伴侶亦應過上有尊嚴生活。該會指,以零碎方式處理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不單費時失事,也違背岑子杰同性婚權案判決的精神。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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