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門宴|官裁定表證成立王詩雅出庭作供 逗留生日派對半小時因「好多人喺入面要攝入去」

2023-10-20 17:54

王詩雅出庭作供。葉偉豪攝
王詩雅出庭作供。葉偉豪攝

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於去年初爆發第五波疫情期間宴請過百人,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染疫後,涉嫌向衛生署謊稱由家出發前往「洪門宴」。王詩雅否認4罪受審,裁判官葉青菁今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表面證供成立後,王詩雅作供憶述隔離時向自稱衞生署職員交代曾到生日派對送禮,逗留半小時,因為「門口行入去要啲時間,好多人喺入面,要攝入去」,與主人家寒暄後,「跟住我就攝返出來」。

表面證供成立後,辯方代表大律師黃繼兒申請要求表面證供成立書面判辭遭拒,惟申請法庭整個審訊錄音副本獲批。王詩雅選擇出庭作供,葉官要求王詩雅除下口罩作供,王詩雅解釋指自己氣管敏感,希望戴口罩作供,「如果你唔介意我散播細菌我可以除」,黃繼兒又反指控方證人也沒有除下口罩作供,王詩雅最終在控方不反對下繼續戴口罩。

王詩雅交代自己居於銅鑼灣,與母親及家傭同住,任職家族茶葉公司,公司位於中環,工作不定時,負責銷售推廣,時而到大學教授茶文化,經常與生意伙伴客戶共膳。王詩雅憶述去年1月4日晚收到自稱衞生署職員來電指自己屬密切接觸者,當晚午夜全家同被送到竹篙灣隔離,凌晨1時許抵達後由民安隊人員登記後送入貨櫃搭建房間,王詩雅當晚反映房內熱水爐故障久候不果,最終以凍水洗澡後進睡,之後逢早午晚有專人到場進行PCR檢測,期間不可外出房間。

王詩雅續指當時除用膳及接受PCR檢測別無他事,1月5日下午探熱後量出體溫逾38度,遂致電相關人員匯報,傍晚再接到來電通知自己初步確診,將會送到北大嶼山醫院方艙抽血化驗。同日晚上6、7時左右,有自稱衞生署職員來電要求自己上載安心出行行蹤紀錄,當時王詩雅查問「我點樣去肯定你係」,問及對方職員編號以核實,惟對方「冇理我」,逕自教導如何上載紀錄,完成後便掛斷電話。王詩雅再回想1、2分鐘後再有自稱衞生署職員來電指收到安心出行紀錄,逐一核對,確認紀錄正確後再掛斷電話。王詩雅指通話期間不斷有其他來電,稍後再接聽電話時,對方同樣自稱衞生署職員,詳細查問其行蹤「想知我見過咩人,同埋做乜嘢」。王詩雅續憶述1月5日晚上等到凌晨也無人接送入院便累倒入睡,翌早10時許又無人送餐,職員交代「根據紀錄我間房應該去咗醫院」,直到中午後才獲轉送北大嶼山醫院。

王詩雅提到早上9時許完成PCR檢測後,想起1月3日曾去過生日派對,掃描過安心出行但紀錄中有所遺漏,無人核對,「我見嘅人好似好多,所以有責任話返畀佢聽」,遂主動致電補充。王詩雅交代通話稱「我係王詩雅,尋晚有人用呢個電話打畀我,叫我如果有咩補充就打返呢個電話上來」,對方指自己代替前夕通話負責護士,會用紙筆抄寫紀錄,要求王詩雅由頭開始交代。王詩雅交代「(1月)3號晚9點半左右去咗灣仔港灣道有間餐廳」逗留了半小時,「送咗份生日禮物畀生日嗰個主人家,同佢講咗生日快樂之後就走」,對方追問何以需要半小時之久,王詩雅回應指「門口行入去要啲時間,好多人喺入面,要攝入去,行到餐廳中間先見到主人家,同佢講一句生日快樂,寒暄咗兩句,跟住佢就畀人拉走咗,跟住我就攝返出來」,10時許乘的士回家,根據男朋友通訊紀錄顯示約10時20多分回到家中,然後結束通話,全程為時約6、7分鐘。

被告王詩雅被票控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衞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於2022年1月6日至7日向衛生署職員辛麗芳、賴潔生及衛生主任張竹君,虛報於2022年1月3日中午至晚上的行蹤。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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