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格成績互通 可申請公務員及教師職位
2023-07-28 14:50
公務員事務局今日(28日)公布,由即日起展開招聘的公務員職位,求職人士可參加公務員事務局、教育局或各招聘部門/職系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格成績將可互通,用作申請相關公務員職位,及公帑資助學校或參加幼稚園教育計畫的幼稚園教席。
互通安排亦適用於新安排公布前,所有由公務員事務局、教育局或招聘部門/職系所發出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格成績。 局方發言人表示,互通安排一方面可確保求職人士對《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有一定認識,另一方面他們毋須再重複參加同類測試,有助提高招聘效率。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成績互通詳情
- 所有公務員及教師職位:公務員事務局《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教育局《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程度)
- 所有學歷要求低於學位/專業程度的公務員職位,及非學位教師職位:公務員事務局《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歷要求定於完成中學階段程度或以上但低於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教育局《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非學位程度)
另外,公務員事務局及教育局未來一年會因應不同招聘需要,舉辦多次不同程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包括報名和測試日期在內的詳情將於稍後公布。有關招聘公務員及新聘教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詳情,可分別瀏覽公務員事務局及教育局網頁。
公務員事務局及教育局《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時間表:
公務員職位(學位/專業程度職系): 公務員事務局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
- 2023年10月7日
- 2023年12月(香港以外的試場)
- 2024年6月
有意入職或轉職擔任中小學或幼稚園學位教師職位的人士:教育局《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程度)
- 2023年12月
- 2024年4月
- 2024年7月
有意入職或轉職擔任中小學或幼稚園非學位教師職位的人士 :教育局《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非學位程度)
- 2023年10月
- 2024年6月
申請學歷要求低於學位/專業程度的公務員職位: 招聘部門/職系會在招聘過程中安排申請人進行《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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