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6男女認暴動 判入獄41個月至45個月

2023-07-28 11:53

當日大批人士響應網上呼籲上街示威。資料圖片
當日大批人士響應網上呼籲上街示威。資料圖片

警方於2019年11月封鎖理大後,網上有人呼籲上街示威、反包圍警方防線,爆發激烈衝突,示威者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警方共拘捕213人。其中6名涉案男女早前承認暴動罪,法官謝沈智慧今(28日)在區域法院判處6人入獄41個月至45個月,指本案威脅及逼近程度極高,惟無證據顯示案中被告有帶領或煽動角色。

被告23歲羅凱欣、26歲吳穎貽、24歲伍潤民、38歲龐志佳、27歲黃浩軒及31歲王子豪,承認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連同梁嘉淇及其他人參與暴動。

當日大批示威者在彌敦道一帶堵路。資料圖片
當日大批示威者在彌敦道一帶堵路。資料圖片
當日大批示威者在彌敦道一帶堵路。資料圖片
當日大批示威者在彌敦道一帶堵路。資料圖片

法官今判刑時,指案發地點鄰近民居,當晚示威者投擲的汽油彈對現場警員及記者等均帶來風險,而示威者投擲物品及掘起磚頭等行為,亦增加了公共開支。雖然辯方求情指各被告品格良好,其家人亦因案件承受壓力等。法官引述案例,指當涉及嚴重罪行,個人和家庭背景因素比重低、甚至是微不足道,判處年青被告入獄對其個人和家庭都是悲劇,惟被告作出罔顧法紀的行為,實屬咎由自取。

法官考慮到各人在案中非號召、帶領或煽動他人參與者,加上羅凱欣尚算年輕,在犯案前一直做義工,接納其品格正面,遂判羅入獄41個月,其餘被告則入獄45個月。

案情指,當晚有示威者在彌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帶聚集,不斷向警方投擲物品。其後過千人在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堵路,示威者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行車道火光熊熊。警方當晚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一帶展開圍捕,6名被告當場被捕。

法庭記者:王仁昌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應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