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瀚:香港「擁抱多樣性」 雙方有自主權選擇爭議解決方案
2023-07-11 14:28
香港律師會 「百年變局 香港商機」論壇請來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袁國強資深大律師及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林文瀚等人,闡釋香港為何是國際商業仲裁及國際調解首選地。法官林文瀚表示香港「擁抱多樣性」,讓雙方有自主權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爭議解決方案,保障其法律權利。鄭若驊指香港作為法治社會,時刻利用創新思維及競爭力去滿足市場需求,建議外國投資者直接來港親自體驗,不要只依賴報章內容,便會選擇香港作為解決商事糾紛的仲裁及調解平台。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林文瀚指,交易雙方簽訂合同時已同意當中的條文,他們有自主權去決定在哪一個仲裁處解決商業糾紛,完全尊重他們的決定及意願。而且仲裁可在訴訟進行期間同步持續進行,以考慮其他有效的解決方法,避免冗長的訴訟浪費時間、金錢及精力。林官形容調解的美麗之處,便是法官在過程中督導及協助雙方考慮調解,分析不同調解選項的利弊,不會強制雙方調解,但可讓雙方面對面作出有意義的討論,找出最佳解決方法,對雙方百利而無一害。
林官提到,區域法院於2018年開始案件管理過程中引入「協助和解」,以促進在民事訴訟中使用另類排解爭議程序。司法機構一直鼓勵訴訟各方排解爭議,現時積極考慮把民事案件和解會議試驗計劃,推展至需處理更多民事訴訟的高等法院。
鄭若驊:中港司法互助獨特安排 讓港勝星
前律政司司長、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聯席主席鄭若驊資深大律師表示,仲裁作為替代訴訟糾紛的解決方案,法律效力與法庭裁決等同,投資及商業爭端可採用第三者資助仲裁,提供尋求公義的途徑,更可用來緩解現金流的問題。香港在CEPA框架下簽署的《投資協議》,促進和保護了香港與內地之間的投資。由於中港兩地相互執行仲裁裁決,仲裁程序當事人可在香港申請臨時措施,作為伸張正義的工具,顯示中港兩地的司法互助獨特安排,讓香港在這方面勝於新加坡。
袁國強:香港仲裁和調解服務非常成熟
前律政司司長、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聯合主席袁國強資深大律師指,香港有傳統的司法訴訟程序,獨立的司法機構,亦有仲裁和調解的爭議解決服務,更有《道歉條例》鼓勵與訟方和解。而香港的仲裁和調解服務非常成熟,有強大立法框架支持,收費透明,確保公平公正,保障成本效益,比其他沒有仲裁法律的司法管轄區更勝一籌。調解強調「以和為貴」又可促進和諧,雙方在進行交易及簽訂合同前,應提早選擇解決爭議的方案及地方,達致「預防勝於治療」。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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