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旅遊保個人和家庭保費差異達2-6倍 近7成長者最高賠償僅一半
2023-06-15 11:19
隨著社會復常,愛旅遊的港人已急不及待出外旅遊,也會在出發前購買旅遊保險,求個安心。消費者委員會早前向26間有提供旅遊保險計畫的保險公司查詢及收集其最基本的單次旅遊保險計畫的產品資料,惟不包括特定為內地或澳門短線旅遊及郵輪假期獨立而設的旅遊保險計畫。
調查結果發現,即使旅程目的地和日數相同,不同計畫的個人保費亦可相差2倍,4人家庭保費更可相差近6倍。惟消委會提醒消費者,保費並非選擇旅遊保險的唯一考慮因素,因各計畫提供的保障項目,以至最高賠償額亦可相差甚遠。以「醫療費用」為例,是次調查的26個基本旅遊保障計畫的保障額可以由最低$100,000至最高$1,200,000。故此,消費者在投保前宜先了解計畫內容是否切合自身及行程的需要,並仔細審閱保單條文及保障範圍。
7成旅遊保調低長者最高賠償額
另外,儘管年長消費者支付成人相同的保費,然而有接近7成計畫調低了長者在醫療費用及人身意外項目的最高賠償額,普遍調低至原保障額的50%,削弱了對年長消費者外遊時的保障。消委會理解業界此舉可能是基於風險管理的考慮,然而隨著人口老化,年長人士在旅遊方面的消費亦不菲,值得業界提升長者的旅遊保障。
消委會又發現,26個旅遊保險計畫中,以到訪較熱門的亞洲地區(例如日本、韓國、泰國、馬來西亞等)7天短途旅程為例,個人保費介乎$79至$263,相差逾2倍。部分計畫設有「家庭計畫」選項,即與家長同行的兒童可免費或以較低保費投保。以1個4人家庭(包括父母及2名未成年隨行子女)及相同旅程為例,不同計畫的保費由最低$157至最高$1,052,相差近6倍。然而,即使保費相若,其保障項目、條款及範圍也甚有差異,特別是年長消費者的受保年齡上限和保障額均有不同。消委會提醒巿民宜比較不同計畫的詳情,不應以保費作為唯一考慮因素。
消委會也對比在2016年針對長者旅遊保險進行的同類調查,在受保年齡上限方面,大部分保險公司就單次旅遊保險計畫的承保年齡上限已有上調,由當時主要介乎70至75歲,調高至現時的80至85歲。但是次研究只有9個計畫,即少於3成半不設承保年齡上限。此外,高齡人士外遊保障被削的情況仍有待改善。其中1個對「高齡」人士定義最為嚴謹的計畫,把65歲以上受保人在「人身意外/個人意外」的最高賠償額調低至僅為原保障額的50%。另有8個計劃分別把70歲和75歲以上受保人在該保障項目的最高賠償額下調至原保障額的50%。雖然有1個計劃沒有調低長者可得的最高賠償額,但70歲的受保人須額外繳交逾4成保費。
醫療費用賠償差異達11倍
「醫療費用」是旅遊保險主要承保範圍之一,但保障額上限的差距顯著,由最低$100,000至最高$1,200,000不等,當中約有一半計畫提供最多$500,000「醫療費用」保障。消委會也提醒,不同旅遊保所設的「每天」賠償上限,若「每天」賠償上限愈高,獲保障的日數便愈少,反之亦然。是次檢視的計劃中,約一半(12個)可提供最多10天保障,其餘有6個計劃分別提供最多4至6天的保障,另有4間提供最多15天至多達50天的保障。
緊急援助或包外幣兌換及提供航班資訊
有25個計劃的「緊急援助」均基本包括「緊急醫療運送」、「運送遺體或骨灰返回香港」、「親屬恩恤探訪」以及「護送隨行未獲照料子女返港」,一般須經由保險公司授權的緊急支援團隊,或服務供應商,安排及提供援助服務,費用多數由保險公司直接支付予支援團隊。惟不同保險公司對受保人在外地嚴重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時,同行缺乏照料的未成年子女是否可獲護送返港的保障定義亦見不一。此外,部分保險公司所提供的緊急支援服務還包括外幣兌換及航班等旅遊資訊,甚或作商務禮賓安排;或與一般消費者對「緊急援助」的理解有出入。
自駕遊不包第三者責任保
15個旅遊保提供租車自負額保障,若在租車自駕時遇上意外而車輛遭損毀、盜竊等,保險公司會賠償原本需由受保人承擔的汽車保險自負金額,保障額由$2,000至$10,000不等,但不包括因交通事故而引致的第三者傷亡責任,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要在預訂汽車前細閱租賃協議,留意條款是否已包括「第三者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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