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自閉症男生早前被裁定侮辱國旗、區旗等3罪 今判入更生中心

2023-06-14 16:53

案件在西九裁判法院判刑。
案件在西九裁判法院判刑。

患自閉症的20歲男學生去年十一國慶,在深水埗街頭三度拉扯國旗和區旗旗杆。他早前被裁定侮辱國旗和侮辱區旗共3罪悉數罪名成立,裁判官李志豪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指,無論我們國家及香港案發時進行一連串的慶祝活動,被告選擇對國旗作出侮辱行為,是嚴重事項,但考慮判罰與更生需要,及其年紀等因素,接納報告建議,遂判處他入更生中心。被告聞判並有警員走近時,高聲呼叫「我想見我媽咪」、「唔好郁我」,不斷出現掙扎動作。

李官判刑時指,心理醫生及精神科醫生均顯示出被告的評價正面,亦不爭議大部分證供,加上並非焚毀國旗等不當行為,但3項控罪涉及連續犯案,當時關乎十一國慶,無論我們國家及香港進行一連串的慶祝活動,被告選擇對國旗作出侮辱行為,為嚴重事項,故即時監禁是無可避免,而報告建議更生中心,再同時考慮判罰與更生的需要、其年紀等因素,判處被告進入更生中心。

被告黃俊樂(20歲,學生)被控1項侮辱國旗和2項侮辱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罪。他被控於2022年10月1日,在九龍深水埗南昌街及基隆街交界,公開及故意地以玷污國旗的方式侮辱1支國旗;於同日在深水埗荔枝角道及界限街交界;以及於深水埗聚魚道及通州街交界,公開及故意地以玷污的方式侮辱1支及3支區旗。

辯方進一步求情表示,相關報告評價正面,包括今年2月初獲得獎學金,成績優異,定罪後亦很合作,承認當時魯莽衝動,適宜進入更生中心。辯方再指,對於本案涉及連續犯案,法庭可考慮案情是否嚴重,當中並不牽涉非法集會、焚燒國旗等事件,同時被告得到家人支持,再觀乎被告態度、學業等因素,喪失自由的刑罰是否唯一選項,冀考慮非即時監禁,或另索取感化報告再作判刑。

被告聞判後,隨即利用雙手遮掩著其臉頰,並發出嗚咽聲,當庭警想把他帶回羈留室時,表示「唔好呀」和「媽咪唔好走住,唔好走」,其後庭警再嘗試拉走他,被告就坐下來高呼「我想見我媽咪」、「唔好郁我」,不斷掙扎尖叫,同時有人亦作出命令「快啲落去」,經過半推半就下才順利返回羈留室。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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