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法官要求控方提交眾被告加入涉案串謀時間 案件押後明日再議

2023-05-31 11:55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 (資料圖片)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 (資料圖片)

民主派47人參與「35+」初選,涉嫌計劃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被控,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雙方爭議《國安法》實施前的共謀者言行能否在共謀者原則下用以指證各被告參與程度。《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今早於西九龍法院舉例指戴耀廷文章幾不受爭議,表面上可呈堂作環境證據之用,辯方只爭議其舉證用途,要求控方明日前提交列表列明眾被告加入涉案串謀時間,押後案件明日再議。

陳官甫開庭指以戴耀廷文章為例,除何桂藍外辯方並不爭議文章表面上可供呈堂,只爭議其呈堂用途,沒有人反對其可作環境證據之用,故認為重要在共謀者何時加入串謀,然而控方並未詳細列明。陳官問到如不同意案中組織者於2020年1月底飯局上形成串謀的話,控方會指稱何時。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答到3月25日公民黨記者會,法官李運騰即指記者會無關戴耀廷區諾軒,周天行指6月8日趙家賢要求戴交出協調文件之時。李官解釋被告加入串謀前,共謀者言行可顯示串謀範圍及本質,各被告加入時間各有不同的話,用以指控的證據亦有不同,而被告的言行則只反映其參與程度,故要求控方準備列表詳列明細。

大律師黃宇逸代表鄭達鴻及梁國雄反駁控方早前陳詞指,眾被告於《國安法》實施前共同目的構成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該罪與本案控罪不同,控罪元素殊別,若早知情辯護會有所不同,故控方舉證時不應並列類比。黃宇逸又指控方只覓得一個美國案例支持說法,而且案例並不全然與共謀者原則相關,亦沒有說明適用理由,加上對本案並無約束力。惟黃宇逸同意《國安法》實施後,如共謀者言行符合3個既定條件即促進串謀、發生於案發期間等,即可以共謀者原則舉證。

大律師Trevor Beel 代表何桂藍補充指反對控方將《國安法》實施前的《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抗爭派立場聲明》,一方面用作獨立證據指證,另一方面同時用於共謀者原則中舉證,而聲明本身無法證明任何事。

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重提1950年代美國上訴法院案例時,陳官指當中受爭議部份僅為1940年《史密斯法案》通過前,部份美國共產黨教師到訪莫斯科而已,然而其為環境證供來說明案件起源,根本毋須應用共謀者原則。李官多番直接問到案例中,可有裁斷1940年《史密斯法案》通過前教師到訪莫斯科時達成任何協議要武力推翻美國政府,萬德豪未有正面回應,並指該案被告與該批教師同屬一黨。李官即反駁指他們有共同興趣結黨研討與有協議武力推翻政府為兩回事,訕指要小心交友,否則一旦友人變成罪犯,無論其中交往有多清白也會變成非法。

16名被告不認罪,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和余慧明。當中吳政亨、何桂藍、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和余慧明現正還押。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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