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關員涉詐騙房屋津貼逾16萬 68歲母獲撤控

2023-01-17 14:37

被告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被告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廉政公署調查貪污時,揭發一名香港海關總關員詐騙政府房屋津貼,訛稱有遵守相關入住規定,涉款逾16萬。被告今日(17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黃國輝將案件押後至3月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以現金保釋。

彭子康,45歲,承認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其母鄧玉芳,68歲,退休人士,被控同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則獲撤控。

案情透露,彭子康於2017年1月向庫務署申請自置居所資助計畫下的房屋津貼,該項申請涉及一個由他與母親鄧玉芳共同擁有的元朗物業。他當時是高級關員,其後於2019年2月晉升為總關員。

根據該資助計畫,合資格公務員可每月獲發津貼以償還物業按揭貸款,為期最長120個月。相關規則及指引列明,申請者須在有關物業居住,而且不得把物業出租或分租。

庫務署批准彭子康的申請,並於2017年6月起每月向他發放津貼約3,900元。惟庫務署於2020年10月發現彭子康按揭戶口年度結單上的通訊地址並非上述地址,懷疑他違反入住規定,遂對他展開調查,要求他提供有關遵守入住規定的書面確認,以及水費和電費單副本等。

彭子康回覆庫務署,聲稱有遵守入住規定,並提供水費及電費單,但單據登記人屬另一人。他訛稱對方為一名曾入住該物業的遠房親戚,其後已遷出,並附上將水電帳戶轉為他名字的申請文件。

廉署接獲庫務署轉介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鄧玉芳於2016年8月至2021年2月期間把上述單出租給不同租客,而彭子康則居於另一個物業。彭子康訛稱上述為遠房親戚的人士其實是其中一名租客。

案情又透露,彭子康指示鄧玉芳要求該租客更改單位水電帳戶的註冊用戶,以應付庫務署調查。如庫務署知道彭子康違反入住規定,便不會向他支付房屋津貼共逾16萬。

廉署發言人提醒公務員,必須廉潔奉公,遵守相關政府規例。公務員若蓄意違反有關規例,不但會影響公務員團隊聲譽,更有可能遭受紀律處分或負上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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