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譚惠珠:釋法無直接解釋可以或不可以 最終決定仍在香港手上
2022-12-30 22:51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關於《香港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條的解釋。有份列席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有關行政長官李家超特別提出,海外律師在香港並不具有全面執業資格,是否可以參與《香港國安法》案件,做辯護人或代理人,「釋法無直接解釋可以或不可以」,但根據《香港國安法》47條,是要由行政長官認定的問題,所以法院應該拿一個證書,如果沒有相關證書的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可以按國安法14條作出判斷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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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認為,意思是最終決定,仍然在香港自己手上,在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手上,「中央無直接話可以或不可以」,但決定一旦作出,任何組織都要尊重和執行,因為高度自治,相關權力在香港,香港可以自己運用。
她強調,這次釋法沒有干預司法獨立的問題,沒有聽過中央政府或任何人批評法院。她解釋,只是當釐定國安政策的時候,權力在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如在外國例如英國會在行政機關手中。她指,法院是審判時候獨立,政策則是行政方面決定。
被問到人大常委會的討論中,有否討論到海外律師背後做外援角色或提供意見是否不容許,他表示討論沒有討論到,「參與是甚麼意思,沒有特別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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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耀宗全力支持人大常委會釋法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全力支持人大常委會釋法,指可更加明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在解決國安問題上的特殊地位和重要職責,進一步闡明了《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為未來發生類似問題提供了解決的機制,我對此表示堅決支持並全力擁護。
譚耀宗表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香港國安法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行使憲制權力解釋法律內容,合憲合法。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社會全體市民的共同責任,本次釋法有助於釐清哪些法律人員可參與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防範任何潛在的風險,同時也釋除了社會對外國或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危害國家安全的疑慮及擔憂,將為香港特區司法實踐提供更加權威明晰的指引,符合國家利益、香港利益,符合法治精神。
譚耀宗又指,當現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香港過往的經歷令我們清楚,沒有國家安全就沒有香港安全,沒有香港安全就沒有市民的安居樂業。相信在人大常委會釋法之後,香港特區管治團隊定能依法貫徹落實香港國安法,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維護好香港和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保障香港市民來之不易的穩定生活。我期望香港社會各界一起,共同支持人大常委會釋法決定,共同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為香港的安定繁榮,以及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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