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涉煽動案|辯方質疑審訊不公申永久終止聆訊遭駁回

2022-12-22 09:29

左起:被告鍾沛權、林紹桐。 資料圖片
左起:被告鍾沛權、林紹桐。 資料圖片

《立場新聞》涉嫌發布17篇煽動性文章,其註冊公司、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同被控告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受審,控方在審訊途中才被揭有557篇文章無呈堂,辯方質疑審訊不公,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聽罷雙方陳詞後,今日(22日)就此裁決。法官指,辯方未能證明基於控方不披露或延遲披露文件會導致審訊不公,亦不能確立繼續聆訊會濫用法律程序,因此駁回申請,審訊繼續進行。

《立場新聞》公司、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請點擊組圖瀏覽: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左)。 資料圖片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左)。 資料圖片
左起林紹桐、鍾沛權。 資料圖片
左起林紹桐、鍾沛權。 資料圖片
被告林紹桐。 資料圖片
被告林紹桐。 資料圖片
被告鍾沛權。
被告鍾沛權。
警方當日搜查立場新聞觀塘辦公室並帶走一箱箱證物。資料圖片
警方當日搜查立場新聞觀塘辦公室並帶走一箱箱證物。資料圖片
「立場新聞」位於觀塘的辦公室。 資料圖片
「立場新聞」位於觀塘的辦公室。 資料圖片
大批人員到立場新聞觀塘開源道辦公室搜查。 資料圖片
大批人員到立場新聞觀塘開源道辦公室搜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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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警員24076蔡俊堅(音譯)供稱,去年11至12月共3次接獲上司、高級督察盧健賢的書面指示,依照連結和編號保存文章。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蔡曾協助處理用作檢控的文章,即《立場》就中大衝突2年的專訪和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的報導,蔡表示他只負責保存,對檢控詳情不知情。辯方又質疑他先將文章截圖燒錄成光碟才補錄口供,蔡稱不知原因為何,只是按指示行事。至於有否留意其他媒體就同一事件的相關報導,蔡指不記得亦不會留意。

國安處警員曾學綸緊接作供並讀出涉案具煽動性文章的留言,包括「有共產黨嘅地方就已經唔安全」、「香港人要睇住共產黨折墮」、「爭取制裁3萬隻」等。辯方期間不滿控方每次只要求證人讀出支持控方案情的留言,指有帖文留言讚揚中共,且涉及第三方的內容或是傳聞證供,「我唔想嘥時間,我唔企起身唔代表我同意⋯⋯唔想法庭次次都紀錄在案。」曾隨後讀出部分網民的對罵,例如「『曱甴』只有死路一條」、揶揄梁頌恆「做過啲咩呀?點解要走佬?」等。

曾指,他同樣在去年底接獲上司指示,要將楊天帥的個人Facebook專頁製成截圖。辯方反對控方向法庭呈交該19張截圖成新證據,要求澄清其證案價值。控方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回應楊是是《立場》英國分社主任,熟知公司運作,更在專頁講解分社工作和代為宣布停運消息,佔一定位置,因此相信他案發期間的行為與《立場》母公司的情況相關。

辯方形容有關資料是「舊聞」,審訊初期經已提及,而且控方早前向原先處理案件的法官謝沈智慧承諾預審時需提出所有證據,現在改變做法是不尊重法官指示,辯方不能接受。法官郭偉健考慮後認為新證據與案有關,故批准呈堂,若然辯方需考究,會給予時間。辯方盤問曾,指鍾沛權和林紹桐在楊發佈部分帖文時已經還押,不能叫他再「做乜做物」,曾表示不能確定,亦指無收取指示指明要平衡地截取不同選材的文章。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52歲鍾沛權及34歲林紹桐,同被控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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