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場》署理總編林紹桐申保釋獲批 辯方擬申請永久終止審訊

2022-11-07 16:07

林紹桐獲准保釋後離開法院。
林紹桐獲准保釋後離開法院。

《立場新聞》涉嫌發布17篇煽動性文章,其註冊公司、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同被控告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受審。辯方上周五要求控方披露原先無被列為證據的資料,控方今在區域法院續審時呈上6個文件夾,涉及1,500頁文件,並指有警員昨晚(周日)才完成錄取口供。辯方表示此警員與先前證人的口供有出入,或會影響盤問方向,連帶需時研究先前的證供,打算申請永久終止審訊,並且替林紹桐申請保釋,法官郭偉健休庭考慮後批准林的保釋申請。林紹桐傍晚6時許離開法院,沿途被大批記者包圍拍攝,他向在場記者揮手,登上一部私家車後離開。

林紹桐登上私家車後,與太太擁抱。
林紹桐登上私家車後,與太太擁抱。

傳媒就報道保釋法律程序申請放寬獲批,辯方表示,林紹桐有嚴重健康問題,免疫系統「近乎0」。他於2020年起便恆常出入醫院打標靶針治療和換血,該年放了逾60天病假,今年2月因正還押而錯過了複診。辯方又指,涉案其中15篇報導刊出時,林正留醫,無負責審批,至於餘下2篇,他在收到投訴後已即時作資料核實。

案件押後至12月13日讓辯方作終止審訊的進一步陳詞,若申請拒批,則會在12月19日續審。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上周五稱警方在立場網站上擷取逾300條連結,但只將其中30個列為證物,要求控方全面披露其餘資料。控方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今指,高級督察盧健賢已就此錄取口供,但昨晚「好夜先俾我哋」。辯方稱有相同情況,牽涉的新證供與先前證人證供「有一定出入」,擬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並需至少3周檢視有關資料作書面陳詞,亦要索取盧之上級、陳姓督察的供詞。辯方又言兩名被告因案舟車勞頓,返回監獄後索取指示有困難,替林紹桐申請期間保釋外出。

控方反對林紹桐保釋,法官聽罷陳詞後批准他以現金5萬元保釋,以及其妻5萬元人事擔保,林另須交出特區護照和BNO、不得離港、居於報稱地址、每星期向警署報到一次、搬遷前24小時通知警方、不得接受傳媒訪問;不得發布或轉發任何可合理地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意見、言論或陳述;不得作出可合理地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透過任何電子或網上媒介,作出被視為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對抗中央或香港政府的活動;或參與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之任何職位。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52歲鍾沛權及34歲林紹桐,同被控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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