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理大衝突羅健熙脫罪 其餘4人非法集結罪成判囚15至24個月

2022-12-21 13:55

羅健熙罪脫
羅健熙罪脫

2019年理工大學爆發連日衝突,其間多名男女包括民主黨主席羅健熙在尖沙嘴聚集,羅等10人被控非法集結、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其中5人已認罪接受判刑,餘下5人中,除羅健熙外全部罪成。區域法院法官連錦鴻今日(21日)判4人入獄15至24個月,轟被告為救學生或年輕人的說法「扭曲正義」,又認為他們盲目崇拜年輕人的青春,行為近乎「孌童癖」,助長其作非法行為。而其中一人管有刀具等,法官認為目的是用作傷害他人,故刑責與非法集結相近。

被告莫德惠。
被告莫德惠。

本案有5人否認控罪,包括72歲無業漢陳重誼、24歲無業男譚浩鳴、40歲小學男教師莫德惠、38歲前南區區議員羅健熙及33歲男記者鄧卓儒。除鄧外其他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嘴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鄧卓儒則被控在尖沙嘴市政局百週年紀念花園及科學館廣場一帶管有7條索帶;及管有1枝雷射筆及1個配備刀具的多用途工具作為攻擊性武器。律政司已就羅健熙罪脫提出上訴,他被沒收旅遊證件禁止離港。

法官指,本案直接起因為示威者佔據理大校園,有人呼籲要拯救被圍困的人。當日科學館有約200人聚集,雖然驅散時無導致重大人命傷亡和財物損失,但該處酒店和辦公室林立,已影響交通和他人上班。法官續指,全部被告均稱出現是希望協助救學生或年輕人,但年輕不是什麼成就,只是一個階段,被告盲目崇拜他們的青春,行為近乎「孌童癖」,只會加強年輕人的衝動,對他們自己而言有益,卻社會卻是「幫倒忙」,最終雙方都要為此付出代價。

法官稱並非全部示威者都是學生或年輕人,被告只顧立場,不理是非的行為實際「扭曲正義」,為暴力升級推波助瀾,法庭的判刑應以懲罰為主,予以打擊。法官斥被告陳重誼「自以為出自一片好心」,而譚浩鳴和莫德惠並非路過的人,莫更帶同剪刀到案發地點,他們的良好背景並非有力求情理由,遂判3人同入獄24個月。至於鄧卓儒,法官直指他作為新聞工作者,無論有否專業資格都對社會有價值,他管有的物品非工作用途,唯一引伸是要協助其他示威者或用以對抗警方。雖然管有攻擊性武器與非法集結的控罪性質不同,但本案中刑責相近,法官終判鄧囚15個月。

法庭記者:湯璧瑜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