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20歲男生涉荃灣非法集結 警:商店落晒閘唔覺得係途人
2022-12-16 14:17
2019年11月10日多區有人示威堵路,事隔近3年,20歲男生涉嫌當日在荃灣參與非法集結被控。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拘捕警員作供指當日有150人在禾笛街集結叫囂,現場商店關閘「唔見有商鋪可以光顧到」,故指現場人士「我覺得唔係途人」,其中驅散時被告跑向自己被捕。辯方盤問時播放現場片段,警員改口同意現場有途人,辯方指出現場根本沒有百多人聚集的非法集結。案件下午續。
拘捕警員葉廣全(音譯)交代案發時任職新界南總區應變小隊,憶述2019年11月10日便裝當值,得悉荃灣有暴動、襲擊店鋪等,下午近6時奉令到楊屋道掃蕩,連同機動部隊隊員共80至100人到場驅散示威者。下車轉入禾笛街掃蕩時,葉看見禾笛街近新村街交界行人路及馬路上有約150名黑衣示威者,示威者叫囂辱罵「死黑警」等粗言穢語,附近沒有途人。
葉續指警方沿禾笛街急步向沙咀道驅散時,大部分示威者跑入新村街,亦有人跑向楊屋道,當中被告黃曉鴻戴口罩身穿白色上衣手持長傘,在距離自己30至35米行人路上,向自己方向迎面跑來,「想越過防線」,自己將被告推跌在地上「㩒停佢」,被告倒地時曾掙扎數秒不果被制服,葉以非法集結罪拘捕被告。葉在被告背囊內搜出圍巾、皮手套、長者八達通等。
辯方代表大律師黃錦娟盤問何以肯定現場沒有途人時,葉回應指自己自同年6月起參與多次示威掃蕩,案發當時「鋪頭落晒閘,街坊返晒屋企,唔見有『街坊裝』」,追問下葉解釋「街坊裝」泛指短褲拖鞋打扮途人,當時「唔見有商鋪可以光顧到」,故身穿T恤牛仔褲者等人士「我覺得唔係途人」。黃錦娟提到當日現場警方只拘捕了被告1人,葉不清楚其他警員何以沒有拘捕任何人,又指出當日現場警方曾用擴音器並舉藍旗警告,惟自己翌日口供中沒有提及。
葉承認當時大力推跌被告,黃錦娟質疑警員現場沒有警誡、沒有150人聚集、沒有人叫囂、警方沒有警告、被告沒有跑向警方,僅走向楊屋道便被警推跌,葉一律否認。黃錦娟再質疑被告被帶到一旁圍板時警方才舉旗警告,葉所言事發經過根本沒有發生,故沒有拍下任何紀錄,葉再度否認。黃錦娟遂播放案發現場新聞片段顯示,有不少人自荃新天地向沙咀道離開,葉同意禾笛街上「呢啲係途人」,黃錦娟指出多名警員手持或頭盔頂上設有相機攝錄機,葉解釋這些並非當日聯合推進小隊的常設裝備,故不甚了解,「唔知呢啲同事屬於咩部門」。黃錦娟再播放案發前不足10分鐘現場片段,葉認同當時有人走來走去,黃錦娟指出有一名男子戴上口罩,葉同意指「唯一一個」,黃錦娟再播放片段指出有另一名男子佩戴口罩,又提到現場曾施放催淚彈。黃錦娟最後指出現場沒有百多人聚集、沒有人叫囂、沒有非法集結,葉否認,另同意沒有看見被告使用背囊內物品。
案發時18歲學生黃曉鴻被控2019年11月10日,在荃灣禾笛街荃新天地1期地下G16B鋪外參與非法集結。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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