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盤|湯家驊倡國安委參與審批海外律師

2022-12-20 08:33

湯家驊倡國安委參與審批海外律師。
湯家驊倡國安委參與審批海外律師。

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擔任他違反《國安法》官司的辯護律師,導致港府提請人大釋法,事件引發爭議,香港社會內部近日亦探討,香港是否有能力自行處理事件,毋須提請人大釋法。據悉,港府高層及中央亦在探討這問題的處理方案,目前未有定論。資深大律師、行會成員湯家驊就建議,由港府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為海外律師來港處理《國安法》案件訂定附加條件,規定特首出任主席的國安委亦有權參與審批工作,但最終決定權仍在法院。

應否容許海外律師來港參與國安案件,引發爭議,連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御用大律師烈顯倫亦加入戰團,近日就事件撰寫長文,並在朋友圈中流傳。烈顯倫在文章中指,此事原是涉及《法律執業者條例》的本地事務,因為控方的處理,一步一步演變成香港憲制危機,引起廣泛國際注意,現在燙手山芋丟了給人大常委會。

烈顯倫撰文批評律政司

烈顯倫認為,事情發展至此,很難有大團圓結局。若人大釋法推翻了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的判決,香港的司法獨立將成碎片,影響難以估計。對於律政司一方稱,國安案件可能涉及「國家機密」,聘用海外律師,港府將不能有效防止泄密,烈顯倫認為,這句話的前提是控方代表律師值得信賴,然而,若控方由一名本地律師代表,又是否需要查他學生時代做過甚麼?有沒有外國護照?雙重國籍?在海外有沒有第二個家?有沒有海外家庭聯繫? 若不能信任Tim Owen按專業守則行事,那本地資深大律師若有外國護照、雙重國籍、海外家庭聯繫,又是否能夠信任?法官又如何?他反問,這種不信任要引向何方?

對於袁國強提出《法律執業者條例》第27(4)與《國安法》不相容,而引入海外律師本身就會危害國安,他形容這種觀點猶如地震,一旦對法律制度基石的信任喪失,穩定就不易恢復,法律規則將不復再。

看過烈顯倫文章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烈顯倫基本上認為要保留原有聘用海外律師的制度,但他並不同意此一觀點。他認為,全世界大部分國家都不會容許海外律師執業,尤其涉及國安案件。香港的制度比全世界其他地方都要開放,但香港已回歸二十五年,現在更有了《香港國安法》,他認為採取更為小心謹慎的態度,限制海外律師來港處理國安法,並不為過。但他不認為需要「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師來港,而是應該逐個個案作考慮。他建議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針對國安案件,規定引入海外律師除了得要律政司、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同意外,還要得到由特首出任主席的國安委同意,因為國安委對國家安全問題最為了解,但最終決定權仍在法院。

據了解,香港與內地不同方面都正就今次事件,探討不同的解決方案,究竟是否採用釋法方式解決,至今未有決定。但人大常委會本月底的會議,估計就不會有釋法議題。

杜良謀 大棋盤  全文刊《星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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